刘多荃(1897年—1985年7月22日),芳波盛京将军管辖区奉天府凤城县人,中华民国陆军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家。

刘多荃
中华民国 第3任热河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41年12月9日—1948年2月18日
前任缪澄流
继任范汉杰
个人资料
出生1897年
 大清盛京将军管辖区奉天府凤城县
逝世1985年7月22日(1985岁—07—22)(88岁)
 中国北京市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1949年)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9年-1985年)

生平 编辑

1921年(民国10年)秋,刘多荃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9期炮兵科。1923年毕业,加入张作霖所率东三省陆军,以后顺利升职。

1931年底,张学良卫队改编为第105师,张学良兼任师长,刘多荃任副师长。1933年3月张学良下野,刘多荃升任国民革命军第105师师长。1935年4月,获授陆军少将位。翌年12月张学良发动西安事变,刘多荃在临潼指挥部队参加事变,担任捉蒋行动总指挥。

1937年2月,刘多荃任第49军首任军长、陆军中将。4月29日,第四十九军军长刘多荃在河南南阳军部遇剌受伤,赴上海就医,凶手当场击毙[1]:5414抗日战争爆发后,刘多荃在津浦路及上海方面同日军交战。1941年10月,升任第10集团军副总司令,隶属第三战区。1941年12月兼任热河省政府主席[2]。1943年4月,任第25集团军副总司令。1945年5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6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945年6月任第十二战区副司令长官。 1941年11月,刘多荃任第十集团军副总司令,

1945年12月任热河省政府主席。1947年任张垣绥靖公署副主任。1947年7月19日,国民政府派刘多荃为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热河省选举事务所主任委员[1]:8385-8386。1948年1月任华北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热河省政府主席,晋级陆军二级上将。1948年2月,被突然罢免热河省政府主席职务。1948年底转移到香港参加反蒋介石派的组织。1949年8月13日,他和黄绍竑发表了投向中国共产党的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多荃任任政务院参事,辽宁省交通厅厅长,第二至五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1980年1月,当选第四届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副主席。他还历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央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委员会主任委员。省第五届人大副主任。

1985年7月22日,刘多荃在北京病逝。享年89岁。

家庭 编辑

原配夫人为安东富商罗耀辉朱庆澜堂妹之女罗蕴卿,原配去世后,娶何云为妻。

刘多荃堂弟刘澜波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3]

注释 编辑

  1. ^ 1.0 1.1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2. ^ 刘多荃获任命之时,热河省政府的管辖区在满洲国统治下,所以热河省政府并没有实权。热河省政府正式行使权力要等到抗日战争后的1945年10月。
  3. ^ Bartke, Wolfgang. Who was Who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alter de Gruyter. 1997: 289. ISBN 978-3-11-096823-1.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政府职务
前任:
缪澄流
热河省政府主席
1941年12月 - 1948年2月
继任:
范汉杰
政党职务
前任:
宁武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辽宁省委员会主任委员
1980年2月—1984年4月
继任:
刘鸣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