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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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弘宝(1559年—?),字公可,号台岩,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万历丙戌进士,官至浙江参政。

刘弘宝
大明浙江布政使司参政
籍贯福建泉州府晋江县
字号字公可
出生己未年八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洪氏
亲属(子)维斗、绎斗、绚斗
出身
  • 万历十三年乙酉科举人
  • 万历十四年丙戌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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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乡试二十名举人,万历十四年(1586年)联捷丙戌科会试一百二十七名,廷试三甲二百十三名进士[1][2]。兵部观政,授翰林院庶吉士,选户科给事中,改工科给事中,出为浙江参政。不久去世,赠太常少卿[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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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尚书说》、《谏垣遗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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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刘积;祖父刘钦新;父亲刘时逵。前母王氏;母黄氏。慈侍下。兄弘溥、刘位(生员)、弘赟、弘任、弘仰、弘相、弘伟。弟弘祐[4]

有孙刘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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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刘宏宝,字公可。万历丙戌联捷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疏言中贵某恣横状,不宜置左右;抗章忤旨得罪诸臣,宜亟收录,以振士大夫敢言之气。进工科给事中,出为浙江参政。会河水被淮泗祖陵,上切责治河大臣。部覆波及议河者,坐谪潮阳典史。未几卒。赠太常少卿。宏宝性清介仁厚,矩范端严。所著有《尚书说》、《谏垣遗稿》诸书。孙鳞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丙戌科进士同年总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