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弘寶(1559年—?),字公可,號台巖,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萬曆丙戌進士,官至浙江參政。

劉弘寶
大明浙江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字公可
出生己未年八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洪氏
親屬(子)维斗、绎斗、绚斗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鄉試二十名舉人,萬曆十四年(1586年)联捷丙戌科会试一百二十七名,廷试三甲二百十三名進士[1][2]。兵部观政,授翰林院庶吉士,选户科给事中,改工科给事中,出为浙江参政。不久去世,赠太常少卿[3]

著作

编辑

著有《尚书说》、《谏垣遗稿》。

家族

编辑

曾祖父劉積;祖父劉欽新;父親劉時逵。前母王氏;母黃氏。慈侍下。兄弘溥、劉位(生员)、弘赟、弘任、弘仰、弘相、弘伟。弟弘祐[4]

有孙劉鳞长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刘宏宝,字公可。万历丙戌联捷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疏言中贵某恣横状,不宜置左右;抗章忤旨得罪诸臣,宜亟收录,以振士大夫敢言之气。进工科给事中,出为浙江参政。会河水被淮泗祖陵,上切责治河大臣。部覆波及议河者,坐谪潮阳典史。未几卒。赠太常少卿。宏宝性清介仁厚,矩范端严。所著有《尚书说》、《谏垣遗稿》诸书。孙鳞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