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政 (河间王)

刘政(?—141年),东汉河间惠王,汉章帝的孙子,河间孝王刘开的长子。

刘开在永元二年(90年)以乐成郡、勃海郡涿郡为河间国。刘开在位四十二年,永建六年(131年)薨,子刘政嗣位。

刘政傲慢暴戾,不奉法度。汉顺帝侍御史吴郡沈景能力强,擢升他为河间相。沈景到河间国刘政,刘政服饰不正,在殿上箕踞。侍郎赞拜,沈景立而不礼。问河间王在哪里,虎贲说:“那不是王吗?”沈景说:“王不穿王服,和常人有什么区别!现在是拜见国王,岂是拜见无礼者!”刘政惭愧而换衣服,沈景然后参拜。沈景后来亲自责备刘政的王傅:“我之前从京师出发的时候,陛下给我诏书,认为河间王不恭,让我检督。果然诸君白白接受爵禄,却根本没有训导河间王。”于是上奏治罪。顺帝诏书责备刘政而诘责王傅。沈景于是抓捕一些人上报他们的罪行并杀死认为罪大恶极者数十人,又释放了自认为冤屈的百余人。刘政于是改变态度,悔过自修。阳嘉元年,朝廷封刘政之弟十三人都为亭侯[1]

刘政在位十年薨,永和六年(141年)二月乙巳,河间惠王刘政薨[2]。子贞王刘建嗣。刘建在位十年薨(151年),子安王刘利嗣。刘利在位二十八年薨(179年),子刘陔嗣。刘陔在位四十一年(220年),曹魏受禅,以刘陔为崇德侯。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2. ^ 《后汉书·卷六·顺帝本纪》

相关条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