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御史,为御史的一种,简称侍御,中国古代官制。
秦朝初置,汉代沿用,隶属于御史大夫之下,可弹劾非法。
汉宣帝时又有治书侍御史一职,掌五曹,即令曹、印曹、供曹、尉马曹、乘曹。东汉时侍御史还会被朝廷派到地方镇压民变。[1]三国时,曹魏于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记录朝廷动静,纠弹百官朝仪。
隋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
唐代侍御史归属台院,共四员[2],又改殿内侍御史为殿中侍御史,归属殿院,用来纠察早朝礼仪。
唐宋两朝,御史台所属机构有台院、殿院和察院鼎三而立,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3]。自魏晋迄于宋、元朝,均置侍御史。
明代以后此职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