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 (万历进士)

刘毅(16世纪—1620年代),健甫浙江绍兴府山阴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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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三年(1585年),刘毅中式乙酉科浙江乡试举人[2],万历十七年(1589年)成进士,获授刑部主事,到广东主持乡试;调任兵部员外郎,到山东任职提学佥事,再转为福建参议,负责监视建南,抚定被白莲教煽惑的民众[1]。之后刘毅曾担任广东粮储副使,向两广总督上表《黎情十议》,升为广西按察使、右布政使。使者面见他时欠缺礼节,他大骂:“我老了,还要向少年折腰吗?”因此称上书称病辞官;使者发现后感到悔恨,但无法挽留他,数年后去世。他任官官刚正,政绩出众,然而个性孝友忠厚,家中藏书丰富,别人问他典故,都能回答:“此某集某卷,一定没错。”[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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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宝伦堂遗稿》八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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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刘毅,字建甫,万历己丑进士,除刑曹,典试东粤。调兵部郎,督学山左,调福建参议,监视建南。有吴建者煽惑白莲教聚众剽掠,多方绥辑乃定。
  2.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选举一》:刘毅……以上(万历)十三年乙酉科(举人)
  3.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历广东粮储副使,上黎情十议于制府,升广西按察使、右布政使,谒台使者小失礼于毅,咤曰:“吾颠毛种,种犹折腰诸少年乎!”遂移病归。台使觉而大悔,亟挽之不得,归数年卒。前后在官率,彊直自遂,政绩烂然;性孝友敦朴,藏书颇富,或叩以典故,必曰:“此某集某卷,无讹也。”有《宝伦堂遗稿》八卷。 旧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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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选举一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
官衔
前任:
施浚明
明朝广西按察使
1619年-1621年
继任:
谢肇淛
前任:
黄文炳
明朝广西右布政使
1621年-16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