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行政区划

北魏政区承袭十六国,与南朝一样为州郡县三级制。北魏自代北之地(今山西省北部)崛起,统一华北后,屡次入侵南朝,占领山东河南淮北地。又取南朝淮南地及南朝汉中剑阁一带。至此疆域北至漠南草原,西抵西域东部,东达辽西,南达江汉流域。在扩充领土期间,州郡多因时制宜,到487年开始整顿。到北魏孝明帝之后领土减少,州郡滥置[1]

北魏州辖区不大,州刺史可越郡级直接管理县,使得郡级逐渐虚级化。北魏设有侨州郡县和双头州郡(如南雍州),并将州郡县按人口数分等级。为了防范新附或异姓叛变,于406年将各级行政长官分立三位,其中州刺史方面须一位为宗室,还设有负责地方军政的行台及管理数州军事的都督。

北魏还特为鲜卑本族或其他民族(汉人除外)设置领民酋长来管理该族,地位只次于州刺史。又延续十六国政区,设有管理州境内其他民族的护军。其地位等同郡守,至457年废除。还有镇戍制,于重要的军事要地设镇。镇由镇将管理,下置戍,由戍主管理。其中又以巩固首都平城六镇[2],自孝文帝迁都后势微。六镇之乱后,北朝的镇戍专管军事,不再具政区性质。

行政区划

编辑

下表为北魏永安二年(529年)的行政区。

首郡 首县 郡县 备注
司州(迁都前为洛州) 河南尹 洛阳(河南洛阳 20郡65县
恒州(迁都前为司州) 代郡 平城山西大同 8郡14县
洛州 上洛郡 上洛(陕西商州 5郡7县
荆州 山北(河南鲁山 8郡41县
豫州 汝南郡 上蔡(河南汝南 9郡39县
东豫州 汝南郡 南新息(河南息县 6郡16县
南兖州 马头郡 涡阳(安徽蒙城 7郡21县
东荆州 沘阳(河南泌阳 1郡2县
徐州 彭城郡 彭城江苏徐州 7郡24县
南徐州 宿预(江苏宿豫 1郡2县
青州 东阳(山东青州) 7郡7县
南青州 东安郡 团城(山东沂水 3郡9县
光州 东莱郡 掖县(山东莱州 3郡14县
兖州 瑕丘(山东兖州 6郡31县
齐州 济南郡 历城(山东济南 6郡35县
济州 卢县(山东东阿 5郡15县
冀州 长乐郡 信都河北冀州 4郡21县
相州 魏郡 邺城(河北临漳 6郡44县
定州 中山郡 卢奴(河北定州 5郡24县
瀛州 赵都军城(河北河间 3郡18县
幽州 燕郡 蓟县(北京市 3郡18县
燕州 广宁郡 广甯(河北涿鹿 7郡12县
安州 广阳郡 方城(河北隆化 3郡8县
平州 辽西郡 肥如(河北秦皇岛 3郡5县
营州 昌黎郡 龙城(辽宁朝阳 6郡14县
御夷镇 (河北沽源
怀荒镇 (河北张北
柔玄镇 内蒙古兴和
抚冥镇 (内蒙古四子王旗
武川镇 (内蒙古武川
怀朔镇 (内蒙古固阳
沃野镇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
高平镇 (宁夏固原
薄古律镇 宁夏灵武
朔州 云中郡 盛乐(内蒙古和林格尔 5郡15县
汾州 蒲子(山西隰县 4郡10县
建州 高都郡 高都(山西晋城 4郡10县
肆州 肆卢(山西忻州 3郡12县
并州 太原郡 晋阳(山西太原 5郡26县
雍州 京兆郡 长安陕西西安 5郡31县
岐州 平秦郡 雍县(陕西凤翔 3郡8县
华州 冯翊(陕西大荔 3郡13县
秦州 天水郡 上封(甘肃天水 3郡12县
东秦州 中部郡 中部(陕西宜君 3郡6县
梁州 仇池郡 骆谷(甘肃西和 5郡14县
泾州 安定郡 安定(甘肃泾川 6郡17县
豳州 赵兴郡 定安(甘肃宁县 3郡10县
夏州 化政郡 岩绿(陕西靖边 4郡9县
西安州 大兴郡 (陕西定边 1郡
凉州 武威郡 姑臧(甘肃武威 10郡20县
河州 枹罕(甘肃临夏 4郡14县
敦煌镇 (甘肃敦煌
焉耆镇 员渠(新疆焉耆县
西戎校尉府 拘泥(新疆若羌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中国文明史 第四卷 魏晋南北朝 上册》第三章 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的变迁,第146页。
  2. ^ 北魏共设有沃野镇(今内蒙古境内)、怀朔镇(今内蒙古固阳县西南)、武川镇(今内蒙古武川县西)、抚冥镇(今内蒙古四子王旗东南)、柔玄镇(今内蒙古兴和县西北)和怀荒镇(今河北张北县)。

相关条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