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行

(重定向自南四行

南三háng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位于上海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三家民营银行的合称。南三行以上海为基地,在经营上互相声援、互相支持,互派董事监事,虽没有联营或集团的组织形式,但存在一定的联合性,是一种独特的银行集团。[1]有时也会加上新华信托储蓄银行称南四行。与南三行相提并论的是北四行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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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银行联合准备库未成立前,南三行互相对开户头,使三行之间的票据,可不托其他银行、钱庄代理,而自行轧抵清算;三行中头寸有紧缺时,互相融通支援;三行相互代理收解,互通往来,并在利息上给予优惠等。在互兼董监方面,浙江兴业、上海两行中均有浙江实业银行的人担任董事;浙江实业银行的董事会中,也有上海、浙江兴业两行的人担任;浙江兴业银行的人还担任浙江实业银行的监察。

三家银行经常互相声援,互相支援。三家银行都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抓住有利时机,打下了基础;经营管理上比一般银行出色,致力于银行近代化,注重人才培养;与外国资本的企业和银行联系较多,从而在开展业务上和获取利润方面得到便利;当权者的基本政治态度是反对北洋军阀,因此国民政府建立后,这三家银行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三行在大陆先后实现公私合营,1952年12月参加金融业全行业公私合营,与其他行庄共同组成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仅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台湾恢复营业。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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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上海地方志办公室. 61.129.65.112. [202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