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ㄏㄤˊ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位於上海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浙江興業銀行浙江實業銀行三家民營銀行的合稱。南三行以上海為基地,在經營上互相聲援、互相支持,互派董事監事,雖沒有聯營或集團的組織形式,但存在一定的聯合性,是一種獨特的銀行集團。[1]有時也會加上新華信託儲蓄銀行稱南四行。與南三行相提並論的是北四行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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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銀行聯合準備庫未成立前,南三行互相對開戶頭,使三行之間的票據,可不託其他銀行、錢莊代理,而自行軋抵清算;三行中頭寸有緊缺時,互相融通支援;三行相互代理收解,互通往來,並在利息上給予優惠等。在互兼董監方面,浙江興業、上海兩行中均有浙江實業銀行的人擔任董事;浙江實業銀行的董事會中,也有上海、浙江興業兩行的人擔任;浙江興業銀行的人還擔任浙江實業銀行的監察。

三家銀行經常互相聲援,互相支援。三家銀行都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抓住有利時機,打下了基礎;經營管理上比一般銀行出色,致力於銀行近代化,注重人才培養;與外國資本的企業和銀行聯繫較多,從而在開展業務上和獲取利潤方面得到便利;當權者的基本政治態度是反對北洋軍閥,因此國民政府建立後,這三家銀行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三行在大陸先後實現公私合營,1952年12月參加金融業全行業公私合營,與其他行莊共同組成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僅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在台灣恢復營業。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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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上海地方志办公室. 61.129.65.112. [2021-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