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日特种区,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福建省的一个准级行政单位,为三等特种区,特种区类别为海岛类。[1]

南日特种区
 中华民国特种区
1935年-1940年
历史 
• 成立
1935年4月
• 废除
1940年5月
前身
继承
福清县
莆田县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

历史沿革 编辑

南日岛自明清以来分属于莆田福清两县,历朝均由福清派驻县丞县佐等县官驻治。国民政府时期,南日全岛划归福清县辖。1934年,南日属福清县第九区,翌年4月升格为特种区,直属行政督察区管辖,9月一度撤销,属福清县第四区,1936年底复设特种区。[2][3]

1939年冬,南日岛被日军占领,国军收复后拟撤销特种区重新划归福清,因其风俗民情与经济交通均与莆田县更近,遂于1940年5月底撤特种区并改设莆田县第七区。[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叶鹏. 《国民政府时期福建特种区考论(1935—1945)》.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陕西师范大学). 2020-07-02, (04期): 56-67 (2021年). ISSN 1001-5205. 
  2. ^ 民国《南日岛志》卷1《沿革》.《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第26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2年:897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李立国总主编;黄序和本卷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省卷》.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6年8月:478-479
  4. ^ 《南日岛划归莆田县管辖》,194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