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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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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县
,
中国
旧
县
名,始建制于
五代十国
南汉
,为今天
广东省
南雄市
的主体。宋朝时设
南雄州
,民国开始,改南雄州为
南雄县
,隶属
广东省
。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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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
南汉
乾亨
四年(920年)在
浈昌县
置
雄州
,辖浈昌、始兴两县。
宋
开宝
四年(971年)改
雄州
为
南雄州
,与
河北东路
雄州
别,属
广南东路
。
天圣
元年(1023年)因避仁宗
赵祯
讳,改浈昌为保昌。
宣和
二年(1120年)赐保昌为郡。
元
至元
十五年(1278年)改
南雄州
为
南雄路
,领保昌、始兴两县。
明
洪武
元年(1368年)改路为府,辖保昌、始兴两县,属
广东道
。洪武二年改
行中书省
,九年改行省为
承宣布政使司
,
南雄府
属相随。
清
嘉庆
十二年(1807年)改府为
南雄直隶州
,直隶广东布政使司,裁去保昌县,领始兴一县。嘉庆十六年复升为府,次年又降为
直隶州
,直至清末。
民国开始,改南雄州为
南雄县
,隶属
广东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沿袭不变。1958年12月,
南雄县
与
始兴县
合并称
南雄县
。1960年10月复分为南雄县、始兴县,隶属广东省
韶关专区
。1982年6月实行市管县体制后,隶属
韶关市
。1996年6月17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6]46号)撤销南雄县,设立
南雄市
,隶属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