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百禄,是全球最大的绿宝石原生矿石。净重536公斤、长125厘米、宽78厘米、高55厘米,嵌于黑色云母石中,现放置在香港君悦酒店[1]

被命名为“受天百禄”的全球最大绿宝石原生矿石。

马达加斯加籍华裔画家陈锡波、法国注册公司“ORGACO”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分别声称拥有“受天百禄”的拥有权,在法属留尼汪岛的判决中,“受天百禄”判定为ORGACO所有,但马达加斯加政府不承认判决。待“受天百禄”运抵香港后,马达加斯加政府在香港各大主要报章刊登声明,并召开记者会,要求香港政府和警方将“受天百禄”扣押[2]

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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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尼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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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全球最大的绿宝石原生矿石在陈锡波之子名下马达加斯加南部小镇摩洛峰(Moranfeno)矿场中被爆破开采,矿主之父陈锡波,称绿宝石像留尼汪岛外形,色彩翠绿,若如森林,故命名为“受天百禄”[3][4]。“受天百禄”罕有在于,原生矿石在爆破后都碎裂为一块块小碎片,但竟然留下完整矿石,这情况非常罕见。并经欧洲珠宝鉴证专家核实,是为全球最大及最重的绿宝石原生矿石[5]

根据“ORGACO”声明称,2007年8月20日,矿主名下公司“Le Quartz”以良好的代价将“受天百禄”售予法国注册公司“ORGACO”,以原生矿石申报为“绿柱石(Green beryl)”,自马达加斯加运输至留尼汪岛,而马达加斯加政府声明则称陈锡波本人所为,“ORGACO”以原生矿石申报为“绿玉(Beryl)”,自马达加斯加运输至留尼汪岛。其后,马达加斯加政府发现原生矿石并非绿玉,而是“祖母绿(Emerald)”,在马达加斯加矿产法第三条之中,若是发掘出罕见宝石,都会被视为国家财产,故此认为陈锡波(马达加斯加政府观点)以欺诈手段瞒骗马达加斯加政府,运输属于走私行为。于是2008年2月19日,马达加斯加政府要求法属留尼汪岛扣押“受天百禄”。其后,“ORGACO”于6月3日上诉,案件在圣丹尼斯上诉法院开审,“ORGACO”最后获胜诉(案件编号 2008/00057,判词编号 126),“受天百禄”转运法国巴黎,再运至香港[6][7][8]

香港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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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百禄”经估值,其价值超过十亿港币,不过“ORGACO”和陈锡波表示暂时无意发售。2008年6月20日开始,“受天百禄”被放置在香港洲际酒店内的抱趣堂当代艺术馆免费参观,由支架支撑(见图)。马达加斯加政府派出分别代表司法、刑警、检察院及矿产部的四名官员来到香港,在7月28日以四部门名义联合发表声明[6][9]

“根据马达加斯加矿产法,陈锡波先生在香港洲际酒店‘抱趣堂’当代艺术馆展出的重536公斤、长125厘米、宽78厘米、高55厘米,嵌于黑色云母中的祖母绿宝石所有权,应归马达加斯加国家所有。根据马达加斯加法律,一切购买这块祖母绿宝石原生矿的相关人员和机构都可被视为胁从犯罪而将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9]。”

7月31日,“ORGACO”发出声明反驳[10],表示马达加斯加政府有误,陈锡波非买家、拥有人、出口商及矿场主人。指出当日“受天百禄”出口文件由海关官员签署,确认无误,并引用马达加斯加海关部长路纳·华沙芬温兰华(Vola Razafindramiandra)曾在全国性电视节目中的话[8]

“当此事件爆发时,我们已做了自己的本分,其中包括确定事件真相。首先要注意的是与该矿物的出口及相关的文件均是完全齐备,例如开采授权书、声明、银行发票等。对于有关出口行政方面是无可指责[8]。”

“ORGACO”辩称,出口申报“受天百禄”为“绿柱石”而非“祖母绿”,是因为“祖母绿”是一种颜色名,“绿柱石”则为该类矿石的总称,所以为免误会,用“绿柱石”申报才周全。而“ORGACO”又指责马达加斯加政府以偏概全,只提马达加斯加矿产法第三条,但不提马达加斯加矿产法第三十八条[11],指明开采公司“Le Quartz”拥有开采许可证,故此其出口合法[8]

现时为止,马达加斯加政府仍然未就“受天百禄”作进一步行动,而早前陈锡波接受访问时表示,他无意将“受天百禄”打磨成首饰,并期望“受天百禄”到中国及欧洲展览,最后放在陈锡波家乡顺德博物馆珍藏[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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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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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抱趣堂當代藝術館. [2008-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馬達加斯加堅稱擁有「受天百祿」. 星岛日报. 2008年7月29日. [永久失效链接]
  3. ^ 天下物志:受天百禄 首次在港展出. 文汇报. 2008年6月22日. [永久失效链接]
  4. ^ “受天百禄”出自《诗经·小雅·鹿鸣之什·天保》,原文:“天保定尔,亦孔之固。俾尔单厚,何福不除?俾尔多益,以莫不庶。天保定尔,俾尔戬谷。罄无不宜,受天百禄。降尔遐福,维日不足。天保定尔,以莫不兴。如山如阜,如冈如陵,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吉蠲为饎,是用孝享。禴祠烝尝,于公先王。君曰:‘卜尔,万寿无疆!’神之吊矣,诒尔多福。民之质矣,日用饮食。群黎百姓,遍为尔德。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
  5. ^ 5.0 5.1 香港:史上最大綠寶石. 星洲互动. 2008年6月14日. [永久失效链接]
  6. ^ 6.0 6.1 全球最大綠寶石奪寶戰 馬達加斯加派員 爭奪「受天百祿」. 头条日报. 2008年7月29日. 
  7. ^ 港展出最大綠寶 礦產國稱走私勢取回. 明报. 2008年7月29日. 
  8. ^ 8.0 8.1 8.2 8.3 2008年7月31日“ORGACO就有关马达加斯加政府对绿宝石拥有权指控 郑重声明”
  9. ^ 9.0 9.1 非洲島國爭寶追至香港. 侨报. 2008年7月28日 [2008-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9). 
  10. ^ 最大綠寶礦石爭奪戰 法註冊公司聲稱擁有. 明报. 2008年7月31日 [2008年7月3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8月16日). 
  11. ^ 马达加斯加矿产法第三十八条:“对于公司或开矿公司,其业务由采矿到矿产制成品的贸易,该许可证持有人可就所允许矿产进行运输工作,包括贮存、处理及装卸等权利,并可于本国或海外自由议价及出口其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