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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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俗称澎湖通判,为台湾清治时期台湾澎湖地区文职最高长官,官秩正六品,上级单位为台湾道台湾府,设置于1728年(雍正六年)。1887年台湾建省后,该官职改隶台南府粮捕海防通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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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于雍正六年(1728年),迄于光绪13年(1887年),福建分巡台湾道台湾府辖下单位,因台湾脱离福建省单独建省而止,出任114任、共计106名员担任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官员,通判名籍如下表:[2]

任次 姓名 籍贯 到任日期 备注
雍正朝
01 王仁
02 梁樟
03 周于仁
乾隆朝
04 曹显庚 直隶抚宁 曾任吏员
05 胡格 直隶安肃 曾任吏员
06 王鹗 河南拓城 曾任承差
07 陆鹏 顺天府 曾任吏员
08 费应豫 顺天府 曾任吏员
09 邹承垣 江南江郡 曾任吏员
10 汪天来 顺天宛平 曾任内阁供事
11 杨琪 直隶通州 曾任吏员,同年去官。
12 何器 江西丰城
13 王祖庆 江苏华亭
14 张埰 磁州
15 王欐
16 张思振
17 胡建伟
以上按乾隆36年(1771年)《澎湖纪略》纪录。
18 严文烈
19 李棠
20 陈铨
21 谢维祺
22 长庚
23 朱国垣
24 洪智
25 吕憬蒙
26 张玺
27 王庆奎
28 常明
29 徐英
30 蒋曾年
嘉庆朝
31 韩蜚声
32 包德墉
33 黄嘉训
34 王兆麟
35 周元梓
36 杨炳庸
37 周元梓
38 陈廷宪
39 翟俦
40 周元梓
41 周光绪
42 黎溶
43 宋廷枋
44 吴性诚
45 陈士荣
46 李芸
47 陈士荣
48 彭谦
49 潘觐光
50 王兰
51 高大镛
52 陞宝
53 丁嘉植
54 陞宝
55 丁嘉植
道光朝
56 蒋镛
57 丁秉南
58 乌竹芳
59 蒋镛
60 熊飞
61 魏彦仪
62 徐柱邦
63 玉庚
64 孙化南
65 玉庚
66 王廷干
67 陈埙
68 邓元资
69 姚钟瑞
70 刘功澍
71 王廷干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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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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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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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引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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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颜, 尚文. 〈清代澎湖巡檢司〉. Penghu.Info|澎湖知识服务平台. 2005 [2019-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7) (中文(台湾)). 
  2. ^ 颜, 尚文. 《續修澎湖縣志.卷4.政事志》. 澎湖县: 澎湖县政府. 2005. ISBN 9860015112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