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车
(重定向自台车)
1920-40年代台湾新竹州大溪郡角板山台车 |
台车,系指以人力作为动力的轻便铁道,盛行于20世纪初期的日本及其殖民地(台湾、朝鲜等),以运输货物为目的。由于其营运成本低,兴建速度快,在僻乡的公路交通完备之前,也是当地的主要交通方式。
名称
编辑台湾称其为台车、轻便车、手押台车(“押”在日语是“推”的意思),官方则称为轨道。在日本称为人车轨道或人力铁道,适用《轨道条例》的管辖。
概要
编辑台车的构造十分简单,在既有道路之上铺设铁轨后,承载带有4个钢轮的木质平台,再利用其摩擦力小的原理使易于推动。通常木板四角各插一竹竿,称为“车杙”(tshia-khi̍t),前两根为乘客手扶,车伕则手握后两根、藉以推车。讲究一点的台车则可能设有藤椅、遮阳棚等。
另一种临时任务型的台车,则依某种目的而兴建,当目的达成后即拆除。例如台湾纵贯铁道兴建时,即有台车规格的“军用速成线”,用以搬运物质及传达消息。而纵贯铁道最后一段三叉河(今三义)=葫芦墩(今丰原)完成前,也建有台车应急人货运输需求。
除了用人力推动外,也有挂帆利用风力,或是撑篙以反作用力前进(有如陆上行舟)者。除此之外,也有可能更改动力方式,例如日本宫城县木道社于1882年(明治15年)3月开始营业的“人车轨道”,当年年底就改为“马车轨道”[1]。而现今台湾新北市乌来区著名的乌来台车,也在1974年全面改为机械动力,并转作观光用途至今。
1920年后,由于公路发展,缓慢且简陋的台车事业逐渐走向没落,多遭汽车客运取代。今日台湾的许多客运公司,其前身都可追溯至日治时期的轨道会社。
行驶规则
编辑台车几乎为单线铁路,因此需要交会。一般而言其规则是轻车(载货客较少者)礼让重车(载货客较多者),轻车上的乘客货物需全部卸下,再推离轨道供重车通过。
车站
编辑参考
编辑- ^ ‘仙台市史 通史编6 近代1’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