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弥陀(?—?),河内郡温县(今河南省温县)人,曹魏中郎司马进的后裔,北魏始平声公司马休之之孙,谯王司马文思之子。

司马文思去世后,司马弥陀承袭了郁林公的爵位。兴光初年,司马弥陀被选中迎娶临泾公主,司马弥陀的岳父窦瑾教司马弥陀以托词之言,其中有诽谤和咒诅的内容,司马弥陀与窦瑾因此被定以用祝告鬼神使加祸于别人的罪名处死[1][2][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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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五》:子弥陀,袭爵。以选尚临泾公主,而辞以先取毗陵公窦瑾女。与瑾并坐祝诅伏诛。
  2. ^ 《魏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四》:兴光初,瑾女婿郁林公司马弥陀以选尚临泾公主,瑾教弥陀辞托,有诽谤咒诅之言,与弥陀同诛。
  3. ^ 《北史·卷二十七·列传第十五》:兴光初,瑾女婿郁林公司马弥陀以选尚临泾公主,瑾教弥陀辞。托有诽谤咒诅之言,与弥陁同诛,唯少子遵逃匿得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