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廷云(1579年—?年),字叔韩,号白沤福建汀州府长汀县人,军籍,明朝官员。

吴廷云
大明广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福建汀州府长汀县
出生己卯十一月十一日
配偶娶曾氏
亲属曾祖吴乃荣,祖吴乔,父吴弘仁,母张氏
出身
  •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贡士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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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福建乡试第六十名举人,三十五年丁未科会试第五十三名,未廷试[1],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廷试第三甲第五十五名进士。大理寺观政,授浙江绍兴府山阴知县,四十一年被论,调江西永新县,四十三年改苏州府学教授,升南京国子监助教,升南京户部主事[2]。历升郎中,出为琼州府知府,天启六年(1626年)九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分巡川西道,七年二月复补广东高肇道副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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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吴乃荣;祖吴乔,寿官;父吴弘仁;母张氏。永感下。弟吴廷雪。

子在应(庠生);在苏(庠生);在松(庠生);在扬;在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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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吴廷云,〇〇,诗一房,己卯十一月十一日生,长汀人,癸卯乡六十名,会五十三名,未廷试。曾祖乃荣;祖乔,寿官;父弘仁。
  2.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军籍,治《诗经》,年三十一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五十五名进士。己卯十一月十一日生,行一,曾祖吴乃荣;祖吴乔,寿官;父吴弘仁;母张氏。永感下,妻曾氏,弟廷雪,子在应(庠生);在苏(庠生);在松(庠生);在扬;在湖。由学生中式癸卯乡试六十名举人会试中式五十三名。授大理寺观政,授浙江绍兴府山阴知县,癸丑被论调江西永新县,乙卯改苏州府教授,升南国子监助教,升南京户部主事。
官衔
前任:
余懋孳
明朝浙江山阴县知县
1610年-1613年
继任:
张捷
前任:
薛敷政
明朝永新县知县
1614年-1615年
继任:
周梦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