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震元(16世纪—1642年),长卿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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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元是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应天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授滦州知州,改任德安通判,当时朝廷追论熊廷弼杨涟的资产,他力为保护,并拿出俸禄周济二人家族,又在公署西边建筑宝菜轩,聚集府内士子授课,多所成就。崇祯二年(1629年)他升任衡州同知,改官漳州,经常和黄道周谈论经史、易象至通宵;崇祯五年(1632年)海盗刘香入侵,他用计擒拿对方,次年(1633年)春天红发贼作乱,他在铜山战胜敌军,因父亲逝世而回乡,之后杜门著述,不接受周延儒强行起用。崇祯十五年(1642年)卒。[1][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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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嘘云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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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九·人物三》:吴震元,字长卿,万厯四十年举人,天启二年授滦州知州,旋补德安通判,时方追熊廷弼、杨涟资产,震元力庇之,且分俸周其家,七年升衡州府同知,改漳州。黄道周少所许可,独喜震元,每与扬扢经史讲说易象必达旦,崇祯五年海贼刘香入犯,檄震元石美,以计擒之,六年春红贼乱,震元铜山力战大破之,丁父忧归,杜门著述,周延儒强之出不应,十五年卒。
  2. ^ 光绪《德安府志·卷十·职官下》:吴震元,字长卿,太仓州举人,天启二年由滦州知州通判德安,时方追熊廷弼、杨涟赀产,震元谓:“朝廷重威福,不重货利。”力庇之,且分俸周其家。署西构宝菜轩,集郡士课业,多所裁成,著有《嘘云集》,七年升任去。 《安陆县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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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九·人物三
  • 光绪《德安府志》·卷十·职官下
官衔
前任:
胡应聘
明朝滦州知州
1622年
继任:
刘绳祖
前任:
郭干
明朝德安府通判
1622年-1628年
继任:
任大仰
前任:
韩作楫
明朝衡州府同知
1629年-1631年
继任:
金元锡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梁士
明朝漳州府同知
崇祯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范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