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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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琦(1566年—1647年),景韩玉华南直隶安庆府桐城县民籍,徽州府休宁县[1][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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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琦是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应天乡试第四十四名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一百九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进士。大理寺观政,授太常寺博士,四十年(1612年)考选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四十二年(1614年)巡按云南,制止黔国公沐昌祚骄纵的行为,修建学宫及减免贡金,四十八年(1620年)迁浙江道监察御史,天启元年(1621年)巡按顺天永平保定河间,宦官们都不敢放肆[2],二年(1622年)升大理寺左寺丞,五年(1625年)升大理寺右少卿,六年(1626年)升大理寺卿,崇祯元年(1628年)致仕。

弘光帝即位,吴应琦改任刑科给事中,上陈周仲琏品格卑劣,请求送往大理寺,迁大理寺少卿,后归里。

隆武帝即位,召用吴应琦与杨锡璜熊维典,改任太常寺卿,后归里,永历元年(1647年)去世,享年八十二岁[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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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吴希周;祖父吴孟科;父吴一贯。子吴用钞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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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吴应琦,玉华,易三,丙寅九月十八日生,桐城籍休宁县人,甲午四十四,会一百九十二,三甲一百五十一,大理寺政,乙巳授太常寺博士,庚戌考选,壬子授陕西道御史,巡北盐法,甲寅云南巡按,庚申除浙江道,本年巡视光禄,辛酉顺天巡按,壬戌升大理寺左寺丞,乙丑升右少卿,丙寅升大理寺卿,戊辰致仕。曾祖希周,贡士;祖孟科,庠生;父一贯,庠生。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应琦,字景韩,桐城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授太尝博士,迁浙江道御史,巡按云南,戢沐藩骄犷,修学宫,免贡金。巡按顺、永、保、河,诸珰不敢犯。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绍宗即位,(杨锡璜)与熊维典、吴应琦同召。……安宗立,改刑科给事中,陈周仲琏卑污无耻,请下理。移大理少卿归。福京擢卿,改太尝。未几卒,年八十二。子用钞,事别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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