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府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为平滦府,属河南分省。洪武四年(1371年)改永平府,治卢龙县(今河北省卢龙县),属北平承宣布政使司,后改属北直隶。领一州五县,分别为卢龙县、迁安县、抚宁县、昌黎县,滦州领乐亭县。弘治四年(1491年),有户口二万三千五百三十九,人口二十二万八千九百四十四。万历六年(1578年),户口二万五千九十四,人口二十五万五千六百四十六[1]。
清朝,仍治卢龙县,属直隶。雍正初年,以顺天府的玉田县、丰润县来属。乾隆八年(1743年),两县改属遵化州。乾隆初,废山海卫置临榆县。清代考评:要,终清一朝,下领一州六县,分别为滦州、卢龙县、迁安县、抚宁县、昌黎县、乐亭县、临榆县[2]。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废。
参考文献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这是一篇关于河北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