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瀹是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广东乡试举人,授永春教谕,任应天乡试同考官,三十四年(1555年)陞东明知县,他高尚纯洁,由登科至罢官家居未曾谒见官府,为缙绅难以做到之事[1]。
- ^ 1.0 1.1 民国《增城县志·卷十九·人物二》:周瀹,字通叔,龟峯铺人,通敏好博览,而尤邃于礼,中嘉靖癸卯举人,署永春教谕,充应天乡试同考官,擢东明知县,修洁自好,自登贤书至罢官家居未尝一干有司,为缙绅所难。其子弟并治礼经有声,长子校亦以礼经应试中辛酉举人……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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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谢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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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永春县教谕 嘉靖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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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刘伯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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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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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东明县知县 1555年-15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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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王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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