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瀹是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授永春教諭,任應天鄉試同考官,三十四年(1555年)陞東明知縣,他高尚純潔,由登科至罷官家居未曾謁見官府,為縉紳難以做到之事[1]。
- ^ 1.0 1.1 民國《增城縣志·卷十九·人物二》:周瀹,字通叔,龜峯舖人,通敏好博覽,而尤邃於禮,中嘉靖癸卯舉人,署永春教諭,充應天鄉試同考官,擢東明知縣,修潔自好,自登賢書至罷官家居未嘗一干有司,為縉紳所難。其子弟並治禮經有聲,長子校亦以禮經應試中辛酉舉人……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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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謝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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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永春縣教諭 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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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劉伯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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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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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東明縣知縣 1555年-15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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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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