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自化
唐自化(?—?),字伯咸,号韦室,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灶籍,明朝政治人物。
唐自化 | |
---|---|
大明 | |
籍贯 | 直隶松江府华亭县 |
出生 | 辛未八月二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杨氏 |
亲属 | (子)唐本尧(举人)、唐祖尧、唐相尧、唐绍尧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应天府乡试第十九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十七名进士[1][2]。礼部观政,授福建将乐知县,选授监察御史,三十六年四月与林腾蛟、钟沂、裴天祐催督诸处逋欠工部原派料银。十月唐自化从山东催粮还京后,举荐按察司佥事周世远、益都知县张鹏皆循谨称职,然而不久二臣为巡抚傅颐所弹劾,吏部左给事中刘贽于是弹劾二人举荐、弹劾互异,吏部、都察院核实后以傅颐所言为实,嘉靖皇帝以唐自化不谙宪体,调任为大理寺评事。升行人司司正,升南京兵部车驾司郎中。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