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碎金(?—?),字碎金唐朝滑州胙城县(今河南省延津县东北)女性人物。

夏侯碎金是刘寂之妻,夏侯长云之女。夏侯长云为盐城县丞,因病失明。夏侯碎金已生二女,想要和刘寂离婚,回家侍奉父亲。照顾父亲十五年,又照顾后母以孝顺著称。五年后父亲去世,哀伤过度,披发光脚,亲身负土作墓冢,在其墓侧结庐,三年每日吃一顿饭。贞观年间,唐太宗下诏赐物二十段、十石,表彰其家。后她的女儿为她守丧,也和她一样,官府又赐粟帛,表彰其家。

参考文献 编辑

  • 旧唐书》卷193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列女
  • 新唐书》卷205 列传第一百三十 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