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国旗

多米尼克国旗国旗启用于1978年11月3日,即多米尼克独立日。并在1981、1988和1990年稍作修改。

多米尼克国旗
用途海陆通用国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1:2
启用日期1990年使用
设计者Alwin Bully
形式多米尼克国总统旗

旗地为绿色,黑、黄、白三色带呈十字交叉 (分别代表圣三一,合起来象征了基督信仰)。中间有一红圈,绘有一紫色帝鹦鹉 (Amazona imperialis,多米尼克国鸟,启发人民向上追求),被10颗象征该国10个行政区的绿色五角星 (也象征希望与平等)围绕。

各颜色分别象征当地的自然环境 (绿)、社会正义 (红)、阳光和农业 (黄)、土地和非洲的根 (黑)、清澈的水和纯朴的民风 (白)。

多米尼克、尼加拉瓜共和国及西班牙共和国(1931-1939)为世界上唯三现在或曾经使用紫色作为国旗颜色的国家。

历史国旗 编辑

多米尼克独立后,曾连续四次修改国旗图案。1981年以前,多米尼克国旗黑白黄三色色带的排列次序不同,10颗绿五角星也没有镶边。1988年后,鹦鹉面向的方向由向右改为向左。1990年,10颗绿星的颜色加深使之与旗地颜色一致,绿星黄色的边缘改为黑色;而紫鹦鹉的颜色改得更接近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