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湾 (南海)

大鹏湾(英语:Mirs Bay),又叫莫士湾[1]马士湾[2],是位于香港中国大陆之间的海湾;西面和南面分别为香港的吉澳西贡半岛,而北面和东面则为深圳盐田大鹏南澳所包围。海湾的中央为香港大埔区东平洲石牛洲

1898年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中的大鹏湾
现时香港图,可见辖区变化
沙头角附近的大鹏湾

历史 编辑

根据《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在大鹏湾一带,以深圳东部的海岸线,即西起沙头角,东至大鹏半岛最南端的大鹿湾定为深港界线;香港主权移交后,其北部近岸地方,原属香港管辖的洲仔岛(位于大梅沙湾)、洲仔头(位于接近大鹏半岛平洲海上)和火烧排(位于接近大鹏半岛南澳湾上),改交予深圳市管辖。

航行 编辑

深圳的盐田港位于大鹏湾内。根据港英1972年制定的《领港条例》,进出盐田港船需强制接受香港和盐田港的双重引航。引航站位于石牛洲吉澳平洲对开海域[3]。1998年香港海事处领港事务咨询委员会决定豁免进出盐田港船只的香港引航。但2016年年底,香港海事处认为大鹏湾水域的大型船舶增加,同时原1998年豁免决定缺乏法律依据,因此2018年6月25日香港运输及房屋局香港立法会提交了修改《领港条例》以及引航费用的提案,再次要求进出大鹏湾北部盐田港船舶接受深圳与香港两次引航,2020年1月1日生效。

2022年3月1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签署了《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对引航合作船舶范围、引航合作调度还有引航收费标准等问题达成了共识。2022年5月27日,深圳港引航站与香港领港会有限公司又共同签署了《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操作协议》,就两地引航申请及调度安排等具体事项达成共识[4]:通过深港引水员资格互认,使得深圳引航员和香港领港员均可独立引导船只进出盐田港[5]

随着深圳盐田港及东港各油气库的落成,来往盐田港、大鹏湾油库及迭福湾两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船只往往不会依照深港水域界线限制而行,而是按照深圳海事局的建议航道[6],直接横过赤洲和东平洲之间的香港大鹏湾水域(而进出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天然气轮,必须按照接收站对出海面LNG1及LNG2号灯号指示,并由接收站的拖船牵引进出码头;而中海石油深圳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则设有一小段指定航道,必须由香港水域进入)。

根据香港法例,如未经批准,任何航行器不能于下午六时至翌日早上六时于香港所管辖的大鹏湾水域中航行[来源请求]

保育与区域合作 编辑

大鹏湾和后海湾(深方称“深圳湾”)为香港与中国内地共享之水体,1990年代中后期,粤港双方参照保护后海湾的经验,开始对大鹏湾的环境保护和区域控制策略进行研究。香港政府与广东省政府于2000年在“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之下成立了“大鹏湾及后海湾(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专题小组”,以加强合作,保护两个海湾的水环境。2003年,香港环境保护署与深圳环境保护局(现称为人居环境委员会)携手完成《大鹏湾水质区域控制策略》合作研究,研究建议大鹏湾的发展应设上限,以保护大鹏湾的良好水质。双方通过定期回顾该控制策略,检视成效及制订所需的增补措施,以保护大鹏湾的水环境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7]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西冲发现大鹏湾权属中英界碑(组图). 深圳新闻网新闻中心. 2007-06-19 [2019-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3-18) (中文(简体)). 
  2. ^ 1967年華僑日報新界市區分圖--葵涌街道詳圖. [2017-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3. ^ 領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 [2023-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5). 
  4. ^ “二次引航”难题如何破解?——深港合力解决“二次引航”问题,打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及协作新局面. King & Wood Mallesons. 2022-06-01 [2023-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8). 
  5. ^ 深化深港引航合作,切实推进引航高质量发展. 深圳港引航站. 2023-07-04 [2023-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8). 
  6. ^ 深圳海事局-轄區海圖. [2022-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7. ^ 水質>區域合作>后海灣和大鵬灣. 环境保护署. 2018-02-09 [2020-10-25] (中文(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