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葬
天葬(藏语:བྱ་གཏོར་,威利转写:bya gtor,藏语拼音:jhator),是藏区的最普遍一种丧葬习俗。把死者的尸体让秃鹫吃掉。此外,信奉祆教的帕西人也有天葬的习俗。
历史
编辑天葬可能源自印度与伊朗,《大唐西域记》卷二曾提到野葬。《要行舍身经》就劝人于死后分割血肉,布施尸陀林中。[1]佛经《众经撰杂譬喻经·卷上》有“尸毗王以身施鸽”的故事。宋李昉《太平广记》引唐焦璐《穷神秘苑》记载:“顿逊国,……其俗,人死后鸟葬。将死,亲宾歌舞送于郭外。有鸟如鹅而色红,飞来万万,家人避之。鸟啄肉尽乃去,即烧骨而沉海中也。”西藏的天葬有人说来自阿底峡,取古印度尸陀林葬加以改造而成。
佛教以为人死后把身体布施是对众生最后一件慷慨善事亦是佛教六度之一。
过程
编辑藏族的丧葬方式有五种,即天葬、水葬、火葬、土葬和塔葬。最常见的是天葬,藏语称为“杜垂杰哇”,意为“送尸到葬场”,或称“恰多”,意思是“喂老鹰”。藏族天葬是自然形成的,习俗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西藏位处数千高尺的高原地带,地质坚硬,植被稀少,气温寒冷,较不适合土葬或火葬。藏人死亡后,用白布将尸体包裹,停尸一日至数日,请喇嘛念经超渡,择定日期送葬,这一期间家门口悬挂一个红色陶土罐,土罐内放进食物,供死者的灵魂使用。出殡当天,家属将尸体送往天葬台,背尸人和送葬者均不得回头看,并且在路上把红陶罐摔破,后交给天葬师处理,家人不得跟到天葬台。
天葬师将尸体放在天葬台上,司葬者烧起火堆,燃起“桑”烟,远处的秃鹰见到浓烟会自主性的飞过来,聚集于附近的山峦,等待啄食。天葬师将遗体骨肉剥离,骨头用石头砸碎,将尸体分解给秃鹰啄食,肉身以食尽为吉祥,若有残余,则将其焚化。
藏传佛教认为天葬符合释迦牟尼传记中所说的“割肉喂虎”精神,死者的灵魂也可以随鹰升天。
法规
编辑2005年12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发布民政厅制定的《天葬管理暂行规定》,这是中共地方政府自1985年以来第三次专门发布关于保护西藏天葬台的公告和通知。《规定》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
弃尸嫌疑
编辑由于习俗和含义的不同,在某些地方,天葬的行为,可能触犯遗弃尸体的罪行。
- 日本
- 刑法第190条(死体损壊罪)
- 中华民国
- 刑法第247条(侵害尸体罪侵害遗骨遗发殓物遗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