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陀林

佛教用语

尸陀林尸陁林梵语शीतवन罗马化:Śītavana藏语བསིལ་བའི་ཚལ་[注 1],简称尸林,音译尸多婆那[1]等,意译寒林;又作尸摩赊那尸摩奢那舍摩奢那梵语श्मशान罗马化:Śmaśāna),义为墓田、墓冢。[2]是古印度露天林地葬场,为佛教吸收。

概论 编辑

布施作为菩萨道六波罗密之一,是佛教十分看重的修行。佛教相信命终后神识会参与轮回,或因修行的功德入涅槃,遗体对于自己则已无用处,可以布施给食肉动物。《要行舍身经》上强调,人死后应将尸体分为两份,一份施予水中的,一份施予陆地上的,如此,死者可消除先世恶业。《尸陀林经》也强调,死后遗体可抛于尸陀林中,以布施给鸟兽虫鱼等。

汉地受到佛教火葬荼毗)、尸陀林葬的影响,至少隋代以前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葬法,或葬水中、或葬林中,也有将遗体安置在石室、洞窟中,待血肉消失,仅留白骨时,再由僧人收拾骸骨建[3]。佛教传入藏地后,尸陀林葬被保留下来,不过葬场非树林,而多设在空旷处任秃鹰啄食,称为天葬鸟葬

著名尸陀林如喇荣五明佛学院尸陀林,由晋美彭措于1986年创建[4]

尸林祜主 编辑

 
尼泊尔一座藏传佛教格鲁派佛寺中的尸陀林主唐卡

尸陀林祜主梵语śmaśāna-adhipati),藏音“度册达波”(藏语དུར་ཁྲོད་,又译多处达波、多翠达波,简称“多达”、“独达”[5]),又称尸陀林主尸林主寒林双尊墓葬主尸陀主寒林主寒林主人等;有观点认为不应译为“尸陀林祜主”或“寒林祜主”,而应为“葬场主”[6];在藏传佛教中,尸林祜主金髂拉胜乐金刚金刚瑜伽空行母化身护法,是宁玛巴三根本(上师、空行与护法)的九大护法之一[7]。他管治弃尸幕所“八大寒林”和护持在尸陀林修行不净观者,八大寒林相传为莲花生成就八大嘿噜嘎本尊之处,即东方暴虐寒林、北方密业寒林、西方金刚焰寒林,南方骨锁寒林、东北狂笑寒林、东南吉祥寒林、西南幽暗寒林和西北啾啾寒林。

藏传佛教大藏经密续经纶中记叙了尸林主居住在尸体的骷髅城,城内有尸林髑髅宫殿和莲华日轮座,座垫上尸林怙主夫妇拥抱站立[8][9]唐卡中的尸林怙主通常表现为两架白骷髅拥立着,头顶五颅冠(即五个小颅骨),身处般若烈焰,挥舞骨棒、宝瓶等;用髑髅身表无常空性,颅骨骇人相表摧灭嗔恚心。[8]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唐)玄应 《一切经音义》卷十八:尸陀林正言尸多婆那,此云寒林。其林幽邃而且寒,因以名也。
  2. ^ 《佛学大辞典》【寒林】:(杂名)林葬之处,定一林为墓所,运死尸而弃于此,饲诸禽兽也。梵语尸陀,尸陀Śitavana,其林幽邃而寒故。又横死尸所,入之者畏而毛戴寒栗。故名寒林。玄应音义七曰:“尸陀林,正言尸多婆那,此名寒林。其林幽邃而寒,因以名也。在王舍城侧,死人多送其中。今总指弃尸之处,为尸陀林者,取彼名之也。”释氏要览下曰:“寒林,即西域弃尸处。僧祇律云:谓多死尸,凡入者可畏毛寒,故名寒林。”尸陀林者,寒林之逆翻,而非原语之正者。原语为Śmaśāna。相当于法显传之尸摩赊那(墓田),名义集七之舍摩奢那(冢)。
  3. ^ 《浅谈“舍身”──从新疆克孜尔石窟的本生壁画谈起》.作者:余思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一为《佛说要行舍身经》,一为《尸 陀林经》。《要行舍身经》强调人死后应该将尸体分为两份,一份施予水中的鱼鳖 虾蟹,一份施给陆上的鸟兽虫蚁,若能如此,死者可以消除先世所造恶业,并且 也能于龙花初会上,令舍身者得度。而《尸陀林经》则强调死后应置于尸陀林中, 以布施与鸟兽虫鱼之属。因此,三阶教徒不论僧俗多有采取露尸葬法,或葬林中、 水中,或采较为折衷的做法,将尸体置于石室窟室之中,待血肉消失,再行收骸 起塔。三阶教徒采此法而葬者,不计其数,以教主信行为例,其死后,即送至终 南山下,舍身血肉,求无上道。其后此地并成为三阶教教徒之圣地,教徒死后往 往送至此地,采林葬方式死施于群生,再行收骸起塔,竖于信行塔之左右,到了 宋代已有百塔之多,因而此地建有名为百塔之寺。
  4. ^ 喇荣五明佛学院尸陀林组图60张. [2018-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1). 
  5. ^ 郭净, 藏传佛教面具仪式的宗教意义, 2004 
  6. ^ 《特別護法葬場主𩚥力奉施法》. [2018-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1). 
  7. ^ 九大護法介紹. [2018-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6). 
  8. ^ 8.0 8.1 『屍陀林怙主』簡介. [2018-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1). 
  9. ^ 尸陀林主. [2018-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1). 
  1. ^ 有人考证认为,“屍”陀林原先作“尸”陀林,即只表音,和汉文尸体没有文本上的联系,只是后来简体字将“屍”(尸体)合并到“尸”(尸位素餐之尸,是一类祭祀职人)字中,导致大众皆以为“屍陀林”和“尸陀林”是繁简对应关系。实际上,在唐时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记》中就记载“音义混译作屍陀林”,可见屍陀林用法自古就有,并非简体字的“功劳”。依玄奘法师的说法,“屍陀林”是音、译混合之译,用字舍“尸”而取“屍”。不过,屍陀林简体字确要作“尸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