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鹏飞(1907年—1946年9月11日),原名姜凤飞,号龙涛,生于奉天府金州厅(今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1],曾效命于满洲国汪精卫政权抗日战争结束前夕,转投国民政府,军衔为中将,1946年8月,在中共政权控制的哈尔滨策划八二八暴动,9月被中共政权处决。

姜鹏飞
姜凤飞
个人资料
性别
龙涛
别名化名王冠英
出生(1907-12-00)1907年12月0日
 大清奉天府金州厅
逝世1946年9月11日(1946岁—09—11)(39岁) 处决
 中华民国哈尔滨特别市
国籍 中华民国
母校
  • 辽宁省立第五师范学校(?-1924年)
  • 东三省陆军测量学校第二期
  • 东北陆军讲武堂第七期高等研究班(?-1931年)
  • 东北陆军讲武堂航空侦察班(?-1931年)
  • 沈阳东大营军官训练学校(1933年-?)
  • 满州国陆军大专(1934年-1935年)
  • 日本陆军大学(1935年-?)
职业军人
军事背景
效忠 满洲国
 汪精卫国民政府
 中华民国
军衔 满洲国少将
汪精卫政权一级少将
中华民国中将
参战抗日战争 投降、第二次国共内战(被俘)

生平 编辑

1924年毕业于辽宁省立第五师范学校,后进入东三省陆军测量学校第二期、东北陆军讲武堂第七期高等研究班和航空侦察班等军校学习。1931年毕业后,派往黑龙江第二独立旅程志远部,担任团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随程志远投日。1935年,满洲国陆军大专毕业后,进入日本陆军大学受训,被日本裕仁天皇接见。1937年后,由驻黑龙江第三军调住沈阳训练学校教导队,历任新京陆军训练处中校教官、满洲国第七军管区(驻佳木斯)参谋长(少将)、独立第二旅旅长长、满洲国江上军司令。1940年,姜鹏飞被派往华北地区。1942年后,历任伪华北绥靖总司令部一级少将、伪唐山行营主任。伪冀东行政公署成立后,兼任公署长官。是潘家峪惨案的主谋[1]

抗日战争结束前夕,转投国民政府。1945年7月,由蒋介石任命为冀东挺进军总指挥,9月,受命为陆军新编第27军军长。第27军与28军合并后,姜鹏飞受命为第十一战区中将高参,仍以第27军军长名义至东北组织“地下军”。1946年1月,受东北保安司令部司令官杜聿明委派,接受“相机占领哈尔滨”的任务[1]

此时,中国共产党正与中华民国政府争夺东北地区的控制权,其部在长春被中共军队击败。2月,姜鹏飞潜入中共控制的哈尔滨。期间,姜鹏飞组织地方武装土匪侵华日军残部试图在8月间攻占哈尔滨[1]。他与李明信共同策划了八二八暴动。但在8月26日,姜鹏飞被中共政权查获。8月28日,暴动失败。哈尔滨地方法院在9月9月组织公开审判,9月11日[2](或说9月10日[3]),与李明信、崔大刚一同被枪决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1.2 1.3 王树元. 国民党27军在哈尔滨覆灭. 大话哈尔滨. 2015-04-28 [2017-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6) (简体中文). 
  2. ^ 记者:乔文心. 哈尔滨地方法院:人民法院“进城记”. 人民法院报网站. 2016-06-29 [2017-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简体中文). 
  3. ^ 战胜者与战败者. 责编:杨箫含、周斌. 人民网-文史频道. 2014-08-08 [2017-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0)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