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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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修(1478年—1533年),字用吉,号广原,直隶广平府邯郸县人,锦衣卫旗籍,明朝政治人物。
孙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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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贯 | 直隶广平府邯郸县 锦衣卫旗籍 |
字号 | 字用吉,号广原 |
出生 | 成化十四年(1478年) |
逝世 | 嘉靖十二年(1533年) |
配偶 | 娶顾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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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弘治十四年(1501年)顺天府乡试第十九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三十六名进士[1][2]。正德元年(1506),拜户部浙江司主事。五年(1510),升任户部广西司员外郎。历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六年,升任陕西佥事,驻治延绥。十一年,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十六年六月,升山西按察使。嘉靖二年(1523年),擢河南右布政使,改浙江左布政使。母丧丁忧。五年,改江西左布政使。嘉靖六年(1527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3]。七年,改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致仕归[4]。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七十五》:嘉靖六年四月丁卯 升江西左布政使孙修、陕西右布政使唐泽俱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大理寺左寺丞毛伯温、山东布政使司左参政常道俱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修,巡抚湖广;泽,甘肃;伯温,宁夏;道,山西。
- ^ 姚涞《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广原孙公修墓志》:先生其先蜀之富顺人。祖贵,隐迹田野。父显,行货燕赵间,时正统己巳,所在盗起,遂占籍邯郸,应募御虏,积功至指挥使。生三子:伯伟、仲儒,公其季也。公十有二龄,父殁。十五受诗于太史程先生楷之门。十八改事家君东泉公(姚涞父)。弘治辛酉举顺天乡试,乙丑举进士。正德改元,拜户部浙江司主事。庚午春(1510),进广西司员外郎,寻改山东道监察御史。辛未春(1511),擢陜西佥事,治延绥之东陲。癸酉(1513),改理全陕屯政。丙子夏(1516),进陕西副使。秋监文试。辛巳(1521),擢山西按察使。嘉靖元年(1522)冬入觐,癸未(1523)春,擢河南右布政使,寻升浙江左辖。舟行抵维扬,母病回归,留二旬而母竟卒。乙酉(1525)秋服且阕,邃菴杨公在关中首疏荐之,丙戌(1526),补江西左辖。丁亥(1527),拜右副都御史,巡抚湖湘。内台左都御史嘉鱼李公素不乐公,会廷议处天下巡抚,李乘间挤公,赖在议诸公多知公贤,戊子春(1528),乃改公南京操江。公以北院改南,其秩任如故,特以操江与在院者事权稍异,院长张公琮抑公于后来者之下,公颇不悦,遂不复入院视事。己丑春(1529),公以灾异自陈,上特听之,公即日北归,杜门谢客。公生于成化戊戌(十四年,1478),距今卒之岁(嘉靖十二年,1533),年五十有六。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