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修(1478年—1533年),字用吉,號廣原,直隸廣平府邯鄲縣人,錦衣衛旗籍,明朝政治人物。

孫修
大明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直隸廣平府邯鄲縣
錦衣衛旗籍
字號字用吉,號廣原
出生成化十四年(1478年)
逝世嘉靖十二年(1533年)
配偶娶顾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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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四年(1501年)順天府鄉試第十九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2]。正德元年(1506),拜户部浙江司主事。五年(1510),升任户部广西司员外郎。历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六年,升任陕西佥事,駐治延绥。十一年,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十六年六月,升山西按察使。嘉靖二年(1523年),擢河南右布政使,改浙江左布政使。母喪丁憂。五年,改江西左布政使。嘉靖六年(1527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3]。七年,改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致仕归[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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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孫世安;祖父孫貴,贈指揮同知;父孫顯,指揮同知。嫡母王氏;生母孫氏[5]。兄俊(指揮同知)、傑、儒(小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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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五》:嘉靖六年四月丁卯 升江西左布政使孫修、陝西右布政使唐澤俱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大理寺左寺丞毛伯溫、山東布政使司左參政常道俱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修,巡撫湖廣;澤,甘肅;伯溫,寧夏;道,山西。
  4. ^ 姚涞《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廣原孫公修墓志》:先生其先蜀之富順人。祖貴,隱跡田野。父顯,行貨燕趙間,時正統己巳,所在盜起,遂占籍邯鄲,應募禦虜,積功至指揮使。生三子:伯偉、仲儒,公其季也。公十有二齡,父歿。十五受詩于太史程先生楷之門。十八改事家君東泉公(姚淶父)。弘治辛酉舉順天鄉試,乙丑舉進士。正德改元,拜戶部浙江司主事。庚午春(1510),進廣西司員外郎,尋改山東道監察御史。辛未春(1511),擢陜西僉事,治延綏之東陲。癸酉(1513),改理全陝屯政。丙子夏(1516),進陝西副使。秋監文試。辛巳(1521),擢山西按察使。嘉靖元年(1522)冬入覲,癸未(1523)春,擢河南右布政使,尋陞浙江左轄。舟行抵維揚,母病回归,留二旬而母竟卒。乙酉(1525)秋服且闋,邃菴楊公在關中首疏薦之,丙戌(1526),補江西左轄。丁亥(1527),拜右副都御史,巡撫湖湘。内臺左都御史嘉魚李公素不樂公,會廷議處天下巡撫,李乘間擠公,賴在議諸公多知公賢,戊子春(1528),乃改公南京操江。公以北院改南,其秩任如故,特以操江與在院者事權稍異,院長張公琮抑公於後來者之下,公頗不悅,遂不復入院視事。己丑春(1529),公以災異自陳,上特聽之,公即日北歸,杜門謝客。公生於成化戊戌(十四年,1478),距今卒之歲(嘉靖十二年,1533),年五十有六。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