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北设治局

(重定向自安北县

安北设治局民国时设置于绥远特别区设治局,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

历史沿革

编辑

民国十四年(1925年)7月,析五原固阳县包头设治局地置大佘太设治局[1],局所驻大佘太(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大佘太镇)。“大佘太”为汉蒙语混合地名,佘太意谓“泥沙”。民国二十年(1931年)6月更名为安北设治局[2]。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1月,隶属于绥远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4月,将其未沦陷地区改置为县[3],是为安北县,治东槐木(今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以西的东槐木)。

1950年5月1日,安北县人民政府成立,政府所在地新安镇(又称扒子补隆),所辖范围为乌拉特前旗后山地区、今乌拉特中旗的石哈河、德岭山、乌镇四义堂以东的大半部。乌镇以东德岭山大部地区为安北县三区,称安北县大理乡,乡所在地为现今德岭山镇略偏西南的苗园村。四、五区在大佘太镇,辖石哈河乡、小佘太等五乡。

1954年由绥远省改隶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撤销,并入乌拉特前旗。

参考

编辑
  1. ^ 《政府公报》第3334号,1925年7月14日,第159册,第3381页。
  2. ^ 《内政部整理各省行政区划之统计》,《内政公报》第8卷第14期。
  3. ^ 《国民政府公报》渝字458号,1942年4月18日,第25页。

参考书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