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习不失
(重定向自完顏辭不失)
完颜习不失(?—1123年7月),习不失本作辞不失,后定为习不失。完颜乌骨出之次子,金昭祖完颜石鲁之孙。1115年7月任阿舍(阿买)勃极烈(死后第二年由完颜谩都诃继任)。追封开府仪同三司,曹国公。大定三年(1163年),进封金源郡王,配享太祖庙廷,谥号忠毅。子完颜鹘沙虎。
背景
编辑按《金史》记载,习不失的父亲完颜乌骨出成人后酗酒成性,并常常顶撞其母徒单氏。后来伯父乌骨廼和祖母徒单氏合谋杀了乌骨出。[1]
习不失勇猛善战,擅射能左右开弓。金世祖时战桓赧、散达,“所乘马中九矢,不能驰,遂步趋而出。”另一次去敌方侦察,习不失单骑一人前往,对方在酒楼上喝酒聊天都听得清楚。
1123年7月习不失死时,太祖完颜阿骨打正得病也将于8月病死。问起习不失为什么见不到了:“阿买勃极烈安在?”旁人为了怕坏消息让太祖的病情恶化,不敢告述实情,只能说:“今即至矣。”
注释
编辑- ^ 《金史》:初昭祖久无子,有巫者能道神语,甚验,乃往祷焉。巫良久曰:“男子之魂至矣。此子厚有福德,子孙昌盛;可拜而受之。若生,则名之曰乌骨迺。”是为景祖。又良久曰:“女子之魂至矣,可名曰五鸦忍。”又良久曰:“女子之兆复见,可名曰斡都拔。”又久之,复曰:“男子之兆复见,然性不驯良,长则残忍,无亲亲之恩,必行非义,不可受也。”昭祖方念后嗣未立,乃曰:“虽不良,亦愿受之。”巫者曰:“当名之曰乌古出。”既而生二男二女,其次弟先后皆如巫者之言,遂以巫所命名名之。
景祖初立,乌古出酗酒,屡悖威顺皇后。后曰:“巫言验矣,悖乱之人终不可留。”遂与景祖谋而杀之。部人怒曰:“此子性如此,在国俗当主父母之业,奈何杀之?”欲杀景祖。后乃匿景祖,出谓众曰:“为子而悖其母,率是而行,将焉用之?吾割爱而杀之,乌骨迺不知也,汝辈宁杀我乎?”众乃罢去。
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文献
编辑《金史》列传第八
这是一篇与金朝人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