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专区
(重定向自宜宾地区)
专署驻宜宾县,下辖十县:宜宾县、庆符县、南溪县、长宁县、江安县、兴文县、珙县、高县、筠连县、沐爱县。1951年,撤消沐爱县,另由宜宾县城区析置宜宾市(今宜宾市翠屏区),专署驻地改于此地。1952年,由川南行署区改属四川省。1960年,庆符县并入高县。同年,属泸州专区的纳溪县划入。1968年,宜宾专区改为宜宾地区。
1983年3月3日国务院《国函〔1983〕26号》撤消宜宾地区,宜宾市、泸州市升格为地级市;原宜宾地区9县划归宜宾市,叙永、古蔺等5县划归泸州市,1县划归自贡市。1983年9月9日国务院《国函〔1983〕188号》恢复宜宾地区,宜宾市仍为县级市,9县及叙永、古蔺2县划归宜宾地区。
参考文献
编辑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宜宾地区设立地级宜宾市的批复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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