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钞司明代二十四衙门之一,掌造粗细草纸[1]永乐七年巳酉(1409年)设北京宝钞提举司,打浆池设在西华门迤南。《芜史》载“宝钞司造草纸,备宫人使用,祖宗时造钞印版及红印,闻在库中,其署左临河后倚河,有泡稻草池,池中有石灰炉渣,视成卧象形,名象山,作房七十二间”,纸张材料则选长纤维纸浆,如桑穰(桑树内皮)、桦树皮为材料。

宝钞司也印行钞票,即“大明宝钞”,但因通货膨胀白银成为主要货币,纸钞乏人问津,流通范围越来越狭小。

崇祯时,桐城蒋臣建议发行纸钞,需要桑穰200万斤,令内监到北直隶(今河北)、山东河南浙江等省采买,但明末战乱,其事未果。崇祯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1644年3月5日)蒋德璟上奏宝钞司约有钞匠五百人。

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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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掌印太监,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管理,无定员;
  • 监工,无定员。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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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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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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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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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熙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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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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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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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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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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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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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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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斌[2]

正德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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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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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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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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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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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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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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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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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74):“宝钞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无定员,掌造粗细草纸。”
  2. ^ 《明司设监太监、署惜薪司事、松泉田公墓表》:“及壬戌之春,升宝钞司副,间岁补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