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按

古代官職

巡按,原本指行各地,考视察。《新唐书》百官志:“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

王爷庙中陈列的巡按执事牌

巡按是明、清职官名,全称是巡按御史明成祖永乐年间,派遣御史至各地巡视政情,称“巡按御史”,简称巡按,职权似汉朝刺史。《日知录》:“汉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魏晋以下之刺史,犹今之总督;隋以后之刺史,犹今之知府、及直隶知州也。”

明代之巡按御史由监察御史中选出,最先由都察院挑选出两名候选人,再由皇帝钦点并重点面谈。每年八月巡按出巡天下,除去路途时间,以一年为期限。许带书吏一名、人吏两名,必须同行,不许单独行动。官制七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特权,“察吏安民之效,已见于二三百年者也。”

清初沿用明制,但巡按御史均系汉人担任,满人与蒙古人未能介入,多受满人权贵质疑。又“多受属员献媚,参劾无闻”,是以屡有兴废。顺治十八年(1661),永久废除巡按御史制度,这使得地方权力制衡的架构被打破,总督、巡抚权势趁机坐大。康雍乾时期,屡有臣僚奏请恢复巡按制度。[1]清政府则通过密折制,试图弥补巡按御史废除后地方大吏监督缺失的负面影响,但终究是皇帝一人难敌全国性贪腐。乾隆中期以来,地方连续发生侵贪大案,督抚以欺蒙为能,礼部侍郎尹壮图上疏称“各省督抚声名狼藉,吏治废弛”,如甘肃冒赈案,牵涉总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县官员113人,震动全国,案发时乾隆帝惊觉此案“竟无一人举发陈奏”。伴随著康雍乾盛世的谢幕,巡按制度最终未能恢复,成为嘉道中衰的重要诱因。

巡按雅称为按君、“代天巡狩”。《明史》的《职官志》:“巡按则代天子巡狩”,程登吉幼学琼林》文臣:“代天巡狩,赞称巡按”“称都堂曰大抚台,称巡按曰大柱史。”。“八府巡按”常见于小说

注释 编辑

  1. ^ 储方庆《裁官论》一疏中说:天下之官以数万计,而其大势常出于两途,六部操政柄,行之于督抚,督抚之下府县,以集其事,此一途也;科道察部臣之奸,巡方制督抚之专,而推官实为之爪牙,此又一途也。……天下之大,天下之人之众,并为一途,以乱一人之视听,恐非天下之福”。(《清经世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