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分制
社会主义的一种制度
(重定向自工分)
工分制,西方也称作劳动凭据、劳动支票(英语:Labour voucher),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根据劳动程度而管理物品需求的手段。与资本主义中的货币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不可交换。
中国在人民公社时期曾采用这种分配制度,工分依农民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单位的生产收获所得依工分分配给农民。
在工分制中,工分是衡量社员参加集团劳动数量与质量的尺度,也是分配劳动报酬的尺度。一般而言,一个社员从生产队里收入的多少,除了取决于其所得工分的多少,还由每个工分值的多少决定。工分值一般不是预先规定的,而是根据生产队全年收益的多少来确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乡镇企业,早期也有采用工分制分配劳动报酬的。这种情况下,采取“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年终结算”的分配办法,即在厂劳动每天记工分,季末或年终按企业盈利情况计算出每个工分的分值,进行结算[2]。
另见
编辑- 区域货币(社区货币)
参考资料
编辑- ^ 《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编写组. 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 长春: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78: 265.
- ^ 刘杰三;王文华. 中国工资管理辞典. 中国劳动出版社. 1996: 575. ISBN 7-5045-1858-1.
延伸阅读
编辑- 张五常,1989,《中国的前途》,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 刘文璞,工分制[永久失效链接],收录于《中国大百科全书智慧藏》。
- 官治国,农业收入分配[永久失效链接],收录于《中国大百科全书智慧藏》。
这是一篇经济学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