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国会
巴基斯坦议会是《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根据1973年颁布实施的《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宪法》,巴基斯坦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国会掌握立法权。国会采用两院制,由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院与国民议会组成。
巴基斯坦议会 پارلیمان پاکستان مجلس شوریٰ پاکستا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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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
种类 | |
架构 | 参议院 国民议会 |
领导 | |
参议院主席 | |
参议院副主席 | |
空缺(空缺) 自2022年4月9日 | |
结构 | |
议员 | 446 104名参议院议员 342名国民议会议员 |
参议院政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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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议会政党 | 执政党(162):
信任供给(16):
反对党(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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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 |
参议院投票制度 | 间接选举可转移单票制 |
国民议会投票制度 | 直接选举并立制 (大部分议席实行领先者当选,只有预留予女性的60席及予宗教少数群体的10席保障名额为比例代表制) |
参议院上届选举 | 2018年3月3日 (52席) 2021年3月3日) (48席) |
国民议会上届选举 | 2018年7月25日 |
会议地点 | |
巴基斯坦伊斯兰堡议会大厦 |
历史
编辑巴基斯坦议会自1947年至1954年一度实行一院制,称为制宪议会。1954年制宪议会被时任总督古拉姆·穆罕默德解散。1955年,巴基斯坦第二届制宪议会成立,并于1956年颁布新宪法,将国会改称国民议会。1973年,时任总统佐利菲卡尔·布托主持制定新宪法,新宪法规定国会实行两院制,由国民议会(下院)和参议院(上院)组成。[3]设立参议院的目的主要是体现联邦各单位公平性,以维护国家的团结和和谐。[4]
1999 年巴基斯坦陆军参谋长佩尔韦兹·穆沙拉夫发动政变上台,他停止宪法行使,暂停参议院、国家和省议会、参议院主席和副主席、国家和省议会议长、副议长职权。最高法院于2000 年 5 月 12 日的判决中认可了军事接管,给予军政府三年时间完成必要的宪法修正,然后将权力移交给民选政府。2001年6月总统正式解散两院,直到2002年选举后恢复。[3]
权力
编辑巴基斯坦宪法规定联邦为议会制政府,总统为国家元首,总理为政府首脑。下院国民议会是巴基斯坦的主权立法机构,负责制定法律,对政府进行监督,审查公共支出,确保政府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运作,并且不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
参议院权力包括,表决预算案以外,所有下议院通过的法律草案,与国民议会、四个省议会共同选举总统,在与国民议会的联席会议中弹劾、罢免总统。另外宪法修正需要两院分别以2/3多数通过才能生效。两院之间出现分歧时,由两院各8名成员组成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巴基斯坦宪法规定,总理需从国民议会中选出。部长从国会成员中任命。但是,担任参议院成员的政府部长人数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所有政府部长人数的四分之一。
国会选举
编辑参议员选举
编辑参议院共有104个议席,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议员名额分配方案是:首都地区2席,旁遮普省、信德省、俾路支省、开伯尔-普什图省各14席,部落地区8席,共66席。其余34席为妇女和技术官僚保留席位。
参议员任期6年,每三年改选其中二分之一。其中,旁遮普省、信德省、俾路支省、 开伯尔-普什图省等四省议会根据政党在省议会的席位比例分别选出平均分配给各省的22个参议员席位,伊斯兰堡首都地区和部落区席位由总统制定选举办法选出。
2011年,通过宪法第19项修正案,议席数量从100席增加至104席。2018年,通过宪法第25项修正案之后,部落地区并入开伯尔-普什图省,参议院席位在2021年选举后减少4席,2024年选举后再减少4席到 96 个。[5]
国民议会议员选举
编辑国民议会现有342席,议员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其中272席由普选产生,按行政单位分配为, 开伯尔-普什图省35席,联邦直辖部落区12席,联邦首都地区(即伊斯兰堡)2席,旁遮普省148席,信德省61席,俾路支省14席。普选议席根据单一小选区制选出,每个选区获得最多票数者当选。
余下的70席为保留议席,其中60席为妇女议席,10席为少数教派(基督徒、印度教徒等)议席。60个妇女保留议席根据人口比例分配给各省,旁遮普省35席、信德省14席、 开伯尔-普什图省8席、俾路支省3席,由政党获各省直选议席的比例进行分配。10个少数教派议席按各政党获全国直选议席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2018年,通过宪法第25项修正案之后,2023年将取消联邦直辖部落区,新的普选席次分配为,开伯尔-普什图省51席,联邦首都地区(即伊斯兰堡)3席,旁遮普省141席,信德省61席,俾路支省16席。妇女保留议席分配为,旁遮普省32席、信德省14席、 开伯尔-普什图省10席、俾路支省4席。[6]
议员权利与义务
编辑议员在国会内有言论豁免权,对于议员的逮捕等执法行为必须征得议长同意。法律对议员的义务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宪法关于竞选议员资格和不符合的情况实际上是对议员的法定要求。另外,议员每年必须向议会呈交详细的财产申报材料,负有财产公开的义务。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National Assembly of Pakistan. na.gov.pk.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1).
- ^ Deputy speaker Qasim Suri did not resign, clarifies National Assembly Secretariat. Hindustan Times. 2022-04-10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8) (英语).
- ^ 3.0 3.1 National Assembly of Pakistan- PARLIAMENTARY HISTORY. na.gov.pk.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6) (英语).
- ^ Senate of Pakistan- Purpose & Role. senate.gov.pk.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9) (英语).
- ^ Senate of Pakistan- Composition / Structure. senate.gov.pk.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30) (英语).
- ^ National Assembly of Pakistan- EXISTING COMPOSITION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OF PAKISTAN. na.gov.pk.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30)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