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文德王朝波斯语:باوندیان,转写为Bavand或Bavend,或直接简称为Bavandids)是伊朗的一个王朝,从公元651年到1349年统治现今伊朗北部的塔巴里斯坦(在现今马赞达兰省)的部分地区,他们一直是在彻底独立,或屈从于更强大的地区统治者作附庸,两者之间交互轮替。

巴文德王朝
باوندیان
651年—1349年
首都法里姆英语Farim, Iran
(651–1074)
萨里
(1074–1210)
阿莫勒
(1238–1349)
常用语言
宗教琐罗亚斯德教
(651–842)
逊尼派伊斯兰教
(842–964)
十二伊玛目派伊斯兰教
(964–1349)
政府君主制
Ispahbadh 
• 651–665
Farrukhzad
• 1334–1349
Hasan II
历史时期中世纪
• 建立
651年
• 终结
1349年
前身
继承
萨珊王朝
阿弗拉西亚布王朝

起源 编辑

这个王朝王族的血统可追溯到,据称他是萨珊帝国王子卡乌斯英语Kawus的孙子,卡乌斯是帝国皇帝霍斯劳一世的兄弟,[1][2] 两位兄弟是皇帝喀瓦德一世的儿子(公元488年–531年在位),据说巴甫(Bav)在伊斯兰对波斯的征服时期逃到了塔巴里斯坦。他召集周围的当地人,击退阿拉伯初期的攻击,并统治了十五年,直到他被瓦拉什谋杀,之后瓦拉什统治该地区委八年,巴甫的儿子设科哈勃一世英语Surkhab I塔巴里斯坦东部山脉的邳陵(Perim)立足,这区域后来成为他们家族的领土。[1][2] 然而,德国历史学者马考特提出了对传说中的巴甫另一种身份来源的看法,说他是6世纪末期,来自雷伊琐罗亚斯德教教士(美赞英语Magi)。[1][3] 当代学者Parvaneh Pourshariati在重新审视萨珊帝国的晚期历史时,断言这个巴甫是伊朗七大家族中的阿杜巴达甘英语Adurbadagan齐克家族英语House of Zik几位成员的混合体:霸威英语Bawi,霸威的孙子维斯塔姆,和霸威的曾侄子法鲁克扎德英语Farrukhzad[4]她还重建了7世纪中叶的事件,在达布依王朝法鲁克罕大帝英语Farrukhan the Great征服塔巴里斯坦,让当地的几个地方统治者成为附庸之前,这是伊朗七大家族中的两个敌对家族,阿杜巴达甘英语Adurbadagan的齐克家族和纳哈万德卡伦家族英语House of Karen(House of Karen)之间的内战。然后达布依王朝统治这里,直到公元760年阿巴斯王朝征服这个地区。[5]

历史 编辑

阿拔斯王朝征服这个地区之后,巴文德王朝与其统治者撒文一世英语Sharwin I才一起进入文字历史,在后来的传统中,他被记载为设科哈勃一世英语Surkhab I的曾孙。[1] 王朝通常分为三个主要分支:第一个分支,卡宇斯亚(Kayusiyya),以 Kayus ibn Kubad 的名字命名,这名字是卡瓦德(Kavad)阿拉伯语的称法,卡瓦德是这个家族的传奇祖先 Kawus 的儿子,卡瓦德的统治时期为公元665年至1,006年,这一分支的统治到 恰巴斯英语Qabus ibn Wushmagir的时代终止。[3]此后,这一分支的几位成员继续在几个小地方统治,于是第二个分支,即伊斯帕巴第亚 (Ispahbadhiyya)于公元1073年兴起。建都在萨里[6],统治范围扩展到吉兰雷伊库米斯英语Qumis(Qumis)以及塔巴里斯坦,但它们基本上是塞尔柱人的附庸,后来则是花剌子模的附庸。这个分支在公元1,210年因统治者鲁斯塔姆五世英语Rustam V被谋杀而终结,花剌子模的阿拉乌丁·摩诃末直接控制了这个地区。[3] 第三个分支,称吉那科瓦利亚(Kinakhwariyya)在蒙古族入侵后所造成的混乱状态时,于公元1,237年建立,它一直是蒙古帝国的附庸,王朝持续到公元1349年结束。[3]

卡宇斯亚分支 编辑

达布依王朝陨落之后,有两个主要的地方性王朝存留在塔巴里斯坦:东部山区的巴文德王朝和占据达布依王朝遗留在中央和西部山区领土的卡伦尼德王朝(Karenids)。两个王朝都声称源自萨珊帝国皇族的血统,也沿用他们的封号称谓,巴文德王朝称自己为“塔巴里斯坦国王”,卡伦尼德王朝则自称为伊斯帕巴德[7]

撒文一世英语Sharwin I与卡伦尼德王朝统治者范达德·霍尔莫兹德英语Vandad Hormozd一起对穆斯林的统治,以及由阿拔斯王朝哈立德·伊本·巴尔马克(公元768年-772年)在当地展开的伊斯兰化和定居做反抗。哈立德·伊本·巴尔马克调离后,当地的统治者率领人破坏了他在高地建造的城镇,虽然当地统治者在公元781年宣誓对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的忠诚,但到公元782年,他们又发动了全面的反穆斯林武装行动,直到公元785年萨伊德 哈勒西(Sa'id al-Harashi) 带领4万部队进入该地区,才告平定。[8] 此后当地统治者与在低地的阿拔斯王朝的总督关系有所改善,但巴文德王朝和卡伦文德王朝统治者仍然团结一致,反对穆斯林侵入高地,他们甚至禁止往生的穆斯林埋葬在高地。独立的反抗事件,例如杀害阿拔斯王朝的收税人也曾发生。但是,当这两个小王朝的统治者被召,在公元805年觐见哈伦·拉希德时,他们允诺效忠,缴纳税款,并被迫将他们的儿子留作为期四年的人质。[9]

撒文一世英语Sharwin I在公元817年去世,由他的孙子沙里亚一世英语Shahriyar I(Shahriyar I)继承,后者设法将卡伦尼德王朝的统治者马兹雅英语Mazyar驱逐。马兹雅英语Mazyar逃往阿拔斯王朝皇帝马蒙的朝廷,皈依为穆斯林,并在公元822年/23年在阿拔斯王朝总督的支持下返回,并进行报复:沙里亚一世英语Shahriyar I的儿子和继任人沙普尔英语Shapur被击败,并遭杀害,马兹雅英语Mazyar统一了高地。他日渐强大的势力使他与阿莫勒的穆斯林定居者发生冲突,但他还是能够占领这座城市,并让阿拔斯王朝承认他对整个塔巴里斯坦地区的统治。然而,最终他与阿拔斯王朝在呼罗珊的总督,阿卜杜拉·伊本·塔希尔英语Abdallah ibn Tahir发生争执,并于公元839年被后者俘虏,塔巴里斯坦被接管。[10] 巴文德王朝趁这个机会夺回祖先土地:沙普尔英语Shapur的兄弟喀林一世英语Qarin I因为协助阿卜杜拉·伊本·塔希尔击败马兹雅英语Mazyar(Mazyar),从而获得了他兄弟遗留的土地和王室头衔。 在公元842年,喀林一世英语Qarin I皈依伊斯兰教。[1][11]

塔巴里斯坦当地人在这段时期迅速的伊斯兰化。大多数人接受逊尼派伊斯兰教,但什叶派也开始传播,尤其是在阿莫勒以及戈尔甘的邻近地区。因此,在公元864年,阿里的后裔阿里德英语Alid哈桑·本·扎伊德英语Hasan ibn Zayd(Hasan ibn Zayd,阿里德王朝英语Zaydid dynasties of northern Iran的创立人)被邀请到塔巴里斯坦,并在德莱木家族的支持下控制了这个地区。[12] 巴文德王朝一直坚决反对阿里德王朝的存在,喀林一世英语Qarin I的孙子鲁斯塔姆英语Rustam I甚至为此赔了性命:公元895年,阿里德王朝的支持者拉芬本·哈特哈马英语Rafi'ibn Harthama鲁斯塔姆英语Rustam I折磨致死。[13] 逊尼派萨曼王朝在公元900年赶走阿里德王朝英语Zaydid dynasties of northern Iran统治者,但在公元914年,哈桑·本·扎伊德的亲戚哈桑 乌特鲁什英语Hasan al-Utrush(Hasan al-Utrush)设法赶走萨曼王朝,恢复阿里德王朝英语Zaydid dynasties of northern Iran塔巴里斯坦的控制,甚至迫使巴文德王朝和卡伦尼德王朝接受他的统治。[14]

13世纪塔巴里斯坦的历史学者伊本 伊斯凡迪亚尔英语Ibn Isfandiar和当地的另一位历史学者马拉希英语Zahir al-Din Mar'ashi(Mar'ashi)的作品详细介绍了巴文德王朝的历史,这些作品属于当地历史流派,在公元1,000年后在伊朗广受欢迎。我们知道,通过齐亚尔(Ziyar,齐亚尔王朝的创立者)的父亲马丹萨英语Mardanshah(Mardanshah)与一位巴文德王朝国王的女儿的婚姻,他们与齐亚尔王朝有亲戚关系。在整个塞尔柱帝国蒙古帝国时期,巴文德王朝的王位显然仍在传承。据报导,他们最伟大的国王之一沙·加兹·鲁斯塔姆英语Shah Ghazi Rustam(Shah Ghazi Rustam)重创在塔巴里斯坦逐渐崛起的伊斯玛仪派,同时巩固他们在里海各省的统治权力。当地被蒙古族征服后,巴文德王朝继续统治塔巴里斯坦,有时还包括德莱木。最终,在公元1,350年左右,当时巴文德王朝的旁支的,阿弗拉西亚布王朝基娅·阿夫拉迪亚英语Kiya Afrasiyab(Kiya Afrasiyab)设法杀害文德王朝国王塔巴里斯坦的哈桑二世英语Hasan II of Tabaristan,第三个分支的统治也告终。

文化 编辑

巴文德王朝强调了他们拥有萨珊帝国的血统。早在公元13世纪初,他们的加冕礼就被认为源自遥远的过往,13世纪伊朗历史学家伊本·伊斯凡迪亚尔曾有详尽描述。[15]

按照伊朗古老的传统,加冕庆典持续7天,包括宴会、欢乐、赠送礼物,而来自乡村各地的名流、伊斯帕哈德和巴文德家族则聚集在一起。当这些祝贺结束后,第八天,伊斯帕哈德即位,系上王带,确认了总督的任命,并让伊斯帕哈德和埃米尔们结束哀悼,穿上荣誉长袍。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Madelung 1984,第747–753页.
  2. ^ 2.0 2.1 Pourshariati 2008,第292–293页.
  3. ^ 3.0 3.1 3.2 3.3 Frye 1986,第1110页.
  4. ^ Pourshariati 2008,第289–294页.
  5. ^ Pourshariati 2008,第304–318页.
  6. ^ Bosworth 1968,第27-28页.
  7. ^ Madelung 1975,第200–202页.
  8. ^ Madelung 1975,第202页.
  9. ^ Madelung 1975,第202, 204页.
  10. ^ Madelung 1975,第204–205页.
  11. ^ Madelung 1975,第205–206页.
  12. ^ Madelung 1975,第206–207页.
  13. ^ Madelung 1975,第207页.
  14. ^ Madelung 1975,第207–209页.
  15. ^ Babaie & Grigor 2015,第157页.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