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以胜(1945年8月湖北武穴人,出生在安徽华东政法学院政法系毕业。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中纪委委员、常委,在第十六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增选为中纪委副书记。现任第十七届中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1]

干以胜
性别
出生1945年8月
 中华民国安徽省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程度华东政法学院政法系
职业政治人物
活跃时期20世纪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经历
  • 劳动锻炼
    策勒县医院员工
    公安局员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助理审判员
    经济审判庭长
    安徽省监察厅副厅长
    监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监察部副部长
    中纪委委员、常委
    中纪委秘书长
    中纪委副书记

简历 编辑

华东政法学院毕业,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干以胜留校待分配一年;1968年被安排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策勒县劳动锻炼。1971年入公职,先后在策勒县医院、公安局任职;1980年返回原籍安徽[1]

此后,干以胜一直在安徽工作。历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庭长,安徽省监察厅副厅长等职。1991年,干以胜调入中央,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两年后,进入中纪委工作;还曾于1998年至2002年间,担任监察部副部长,是何勇的副手。2002年11月,干以胜当选中纪委委员、常委,并担任中纪委秘书长职务。同时作为中纪委的新闻发言人,干以胜在2006年9月曾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中共中央正在查处陈良宇的“问题”。不久,在2007年1月10日结束的十六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增补干以胜为中纪委副书记。在中共十七大上,干以胜连任中纪委副书记,但不再兼任秘书长职务。[1]

他是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2]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吴定富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
2002年11月—2007年9月
继任:
张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