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屯丁,亦称屯番制。此制度起自于台湾清治时期。1788年(乾隆53年),福康安平定林爽文民变后,为了奖励参战平埔族兵士、开发内地山区、方便分配繇役、组织军力方便等因素,特地仿四川屯练方式,将大片土地放租给平埔族兵士,并设置专门机构控管。该屯垦之兵士“无事归农、有事仍听调发。”。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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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年,该屯丁制度正式上路,光首批平埔族相关兵员就高达四千人,而为了统筹该项业务,也设置把总屯务等官员来节制管辖。因为第一批所屯驻之人员均为兵士,因此也称平埔屯兵

1820年,平埔屯丁制度达到最顶峰,并做了某些改正,不过也因此,产生许多农地产权纠纷。而此种开垦土地和集结兵力的方式直到1887年,才在首任巡抚刘铭传的清丈定赋的政策下,予以做废。而此项清丈土地政策,更因与稍早屯丁制度遗留下的租佃权、土地所有权有所抵触与纠纷,进而爆发了施九缎民变。 补:后屯丁多无力耕作,于是招募汉人入垦反而造成原住民的生活空间缩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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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亚轩,《台湾的行政区变迁》,2003年,台北,远足文化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