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县,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谅山府七源州下辖的一个县,后陷入安南,治所约在今越南平嘉县的东北部,与长定县相连[1]

沿革 编辑

  • 永乐五年六月癸未朔(1407年7月5日)置,隶谅山府七源州[2]
  • 永乐七年正月二十二乙丑(1409年2月6日),并平县入水浪县[3]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越南历代疆域-越南历史地理研究》,陶维英著锺民岩译,商务印书馆,1973,第192页
  2. ^ “七源州领水浪、琴、脱、容、披、平六县”,《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六十八永乐五年六月癸未朔
  3. ^ “并交阯上文州库县入本州,庆远县入杯兰县。七源州披县入本州,容县脱县,平县入水浪县”。《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八十七永乐七年正月乙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