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顺 (东汉)
应顺(?—?),字华仲,中国东汉汝南郡南顿县(今河南省项城市)人。东汉官员。
应顺年轻时与同郡许敬关系好。许敬家贫亲老,无子,应顺让许敬离婚再娶。应顺一开始担任县吏,为官清廉,不发私书。举孝廉,尚书郎转任右丞、冀州刺史,廉直无私。转任东平相,当时东平王是刘苍之孙刘敞。赏罚必信,守正不阿,吏不敢犯。应顺事奉后母至孝,有柿树生在厅前屋上,迁到府庭中,繁茂长大。大家以为他的孝顺精诚感应天地而生。汉和帝时担任河南尹、将作大匠[1][2]。
应顺的妻子是邓元义前妻,因为受到婆婆虐待而改嫁应顺[3]。应顺有十个儿子。其中应叠担任江夏太守。应叠之子应郴担任武陵太守。应郴之子为应奉[4]。
家系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后汉书》卷48:曾祖父顺,字华仲。和帝时为河南尹、将作大匠,公廉约己,明达政事。
- ^ 《后汉书》卷48注引华峤《后汉书》:华仲少给事郡县,为吏清公,不发私书。举孝廉,尚书郎转右丞,迁冀州刺史,廉直无私。迁东平相,赏罚必信,吏不敢犯。有梓树生于厅事室上,事后母至孝,众以为孝感之应。时窦宪出屯河西,刺史、二千石皆遣子弟奉赂遗宪,宪败后咸被绳黜,顺独不在其中,由是显名。为将作大匠,视事五年,省费亿万。”
- ^ 《后汉书》卷48注引《汝南记》:“华仲妻本是汝南邓元义前妻也。元义父伯考为尚书仆射,元义还乡里,妻留事姑甚谨,姑憎之,幽闭空室,节其食饮,羸露日困,妻终无怨言。后伯考怪而问之。时义子朗年数岁,言母不病,但苦饥耳。伯考流涕曰:‘何意亲姑反为此祸!’因遣归家。更嫁为华仲妻。仲为将作大匠,妻乘朝车出,元义于路傍观之,谓人曰:‘此我故妇,非有它过,家夫人遇之实酷,本自相贵。’其子朗时为郎,母与书皆不答,与衣裳辄烧之。母不以介意,意欲见之,乃至亲家李氏堂上,令人以它词请朗。朗至,见母,再拜涕泣,因起出。母追谓之曰:‘我几死,自为汝家所弃,我何罪过,乃如此邪?’因此遂绝
- ^ 《后汉书》卷48:生十子,皆有才学。中子叠,江夏太守。叠生郴,武陵太守。郴生奉。
- 《东观汉记·应顺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