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順 (東漢)
應順(?—?),字華仲,中國東漢汝南郡南頓縣(今河南省項城市)人。東漢官員。
應順年輕時與同郡許敬關係好。許敬家貧親老,無子,應順讓許敬離婚再娶。應順一開始擔任縣吏,為官清廉,不發私書。舉孝廉,尚書郎轉任右丞、冀州刺史,廉直無私。轉任東平相,當時東平王是劉蒼之孫劉敞。賞罰必信,守正不阿,吏不敢犯。應順事奉後母至孝,有柿樹生在廳前屋上,遷到府庭中,繁茂長大。大家以為他的孝順精誠感應天地而生。漢和帝時擔任河南尹、將作大匠[1][2]。
應順的妻子是鄧元義前妻,因為受到婆婆虐待而改嫁應順[3]。應順有十個兒子。其中應疊擔任江夏太守。應疊之子應郴擔任武陵太守。應郴之子為應奉[4]。
家系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後漢書》卷48:曾祖父順,字華仲。和帝時為河南尹、將作大匠,公廉約己,明達政事。
- ^ 《後漢書》卷48註引華嶠《後漢書》:華仲少給事郡縣,為吏清公,不發私書。舉孝廉,尚書郎轉右丞,遷冀州刺史,廉直無私。遷東平相,賞罰必信,吏不敢犯。有梓樹生於廳事室上,事後母至孝,眾以為孝感之應。時竇憲出屯河西,刺史、二千石皆遣子弟奉賂遺憲,憲敗後咸被繩黜,順獨不在其中,由是顯名。為將作大匠,視事五年,省費億萬。」
- ^ 《後漢書》卷48註引《汝南記》:「華仲妻本是汝南鄧元義前妻也。元義父伯考為尚書僕射,元義還鄉里,妻留事姑甚謹,姑憎之,幽閉空室,節其食飲,羸露日困,妻終無怨言。後伯考怪而問之。時義子朗年數歲,言母不病,但苦飢耳。伯考流涕曰:『何意親姑反為此禍!』因遣歸家。更嫁為華仲妻。仲為將作大匠,妻乘朝車出,元義於路傍觀之,謂人曰:『此我故婦,非有它過,家夫人遇之實酷,本自相貴。』其子朗時為郎,母與書皆不答,與衣裳輒燒之。母不以介意,意欲見之,乃至親家李氏堂上,令人以它詞請朗。朗至,見母,再拜涕泣,因起出。母追謂之曰:『我幾死,自為汝家所棄,我何罪過,乃如此邪?』因此遂絕
- ^ 《後漢書》卷48:生十子,皆有才學。中子疊,江夏太守。疊生郴,武陵太守。郴生奉。
- 《東觀漢記·應順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