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张子善(1914年—1952年2月10日),又名张振芬,小名三庚,男,直隶(今河北深县尚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天津专区专员。1952年,因贪污案被枪毙。

生平 编辑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左面挂牌者)和张子善(右面挂牌者)在保定人民体育场公审

张子善是直隶省(今河北省深县尚村人,佃农出身的孤儿。他的大哥早亡,二哥给地主扛活终身未娶,供张子善在王留乡完小上学。

1933年,张子善在河北省安平简易师范学校(学制四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校内组织成立党的外围组织‘读书会’引导同学们阅读进步书刊。因参加学潮,县长王凤翔通过河北民军总指挥张荫梧,1934年点名逮捕张子善入狱。由安平县解到了天津监狱。七七事变时,天津监狱的犯人们砸开监狱大门自行出狱,张子善趁乱逃跑,一边在安平教书,一边寻找党组织。1938年到献县,发展抗日爱国教育,两年培养教师七八百人,在教师中发展共产党员。1940年成立了献县第一所县立高小,后来发展到每区一所高级小学校。1944年任献县县委书记,还兼着教师进修学校的校长。后任冀中八地委组织部长、冀中十地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十地委书记。1949年1月解放天津时,为保障大部队后勤供给,带领群众凿开冰冻的大清河,以船运输,代替人背、马驮、车拉、肩扛,军粮、弹药源源不断地运往前线。

1949年8月合省划区时分到河北省委调研室,因怕写东西,不愿做调查研究工作。天津地委书记兼专员刘青山以自己文化低,要个有文化的助手,要张子善出任天津行政专署专员,后又向省委提议让张子善兼地委副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任天津地委书记兼天津专区专员[1]。因贪污巨额财产,1952年被揭发判处死刑[2]

家人 编辑

  • 父亲张小拱,全部财产只有3间土房。
  • 大哥早亡
  • 二哥:给地主扛活终身未娶
  • 姐姐:拉扯张子善长大,后出嫁
    • 儿子苏连杰:张子善的外甥
  • 妻子赵玉秀

参见 编辑

参考 编辑

  1. ^ 刘国新,贺耀敏,刘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长编 第7卷 人物卷.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0年2月: 407. ISBN 978-7-201-06469-7. 
  2. ^ 邵景均,单卫华. 图说中国廉政文化. 济南: 山东画报出版社. 2013年1月: 218. ISBN 978-7-5474-0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