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張子善(1914年—1952年2月10日),又名張振芬,小名三庚,男,直隸(今河北深縣尚村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天津專區專員。1952年,因貪污案被槍斃。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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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2月10日劉青山(左面掛牌者)和張子善(右面掛牌者)在保定人民體育場公審

張子善是直隸省(今河北省深縣尚村人,佃農出身的孤兒。他的大哥早亡,二哥給地主扛活終身未娶,供張子善在王留鄉完小上學。

1933年,張子善在河北省安平簡易師範學校(學制四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校內組織成立黨的外圍組織『讀書會』引導同學們閱讀進步書刊。因參加學潮,縣長王鳳翔通過河北民軍總指揮張蔭梧,1934年點名逮捕張子善入獄。由安平縣解到了天津監獄。七七事變時,天津監獄的犯人們砸開監獄大門自行出獄,張子善趁亂逃跑,一邊在安平教書,一邊尋找黨組織。1938年到獻縣,發展抗日愛國教育,兩年培養教師七八百人,在教師中發展共產黨員。1940年成立了獻縣第一所縣立高小,後來發展到每區一所高級小學校。1944年任獻縣縣委書記,還兼着教師進修學校的校長。後任冀中八地委組織部長、冀中十地委副書記兼宣傳部部長、十地委書記。1949年1月解放天津時,為保障大部隊後勤供給,帶領群眾鑿開冰凍的大清河,以船運輸,代替人背、馬馱、車拉、肩扛,軍糧、彈藥源源不斷地運往前線。

1949年8月合省劃區時分到河北省委調研室,因怕寫東西,不願做調查研究工作。天津地委書記兼專員劉青山以自己文化低,要個有文化的助手,要張子善出任天津行政專署專員,後又向省委提議讓張子善兼地委副書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繼任天津地委書記兼天津專區專員[1]。因貪污巨額財產,1952年被揭發判處死刑[2]

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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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親張小拱,全部財產只有3間土房。
  • 大哥早亡
  • 二哥:給地主扛活終身未娶
  • 姐姐:拉扯張子善長大,後出嫁
    • 兒子蘇連傑:張子善的外甥
  • 妻子趙玉秀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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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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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劉國新,賀耀敏,劉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长编 第7卷 人物卷.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0年2月: 407. ISBN 978-7-201-06469-7. 
  2. ^ 邵景均,單衛華. 图说中国廉政文化. 濟南: 山東畫報出版社. 2013年1月: 218. ISBN 978-7-5474-0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