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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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颐(16世纪—1631年),元贞,号紫坡江西临江府新喻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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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颐是张一作之孙,知县张启宗之子,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举应天乡试,同年父亲亦在江西中举。天启二年(1622年),张茂颐登进士,工部观政,天启四年(1624年)授工部屯田司主事,监督易州山厂,看到当地商业萧条,就提出改变炭价舒缓民困。三年后朝廷缺员,然而魏忠贤党羽厌其不附,结果仅转任虞衡司员外郎。天启七年(1627年),主丁卯科广东乡试,于仪式演说中也不谄媚魏珰。

崇祯元年(1628年),张茂颐自工部郎中外任广东高廉道参议[2],在当地礼士爱民,多次集结文人校对文集,刻有《高凉人文集》;其时海寇李魁奇入侵电白县,他立刻移节捍御,贼人最终逃走。崇祯四年(1631年)升任江西副使[3],负责筹备兵饷,当年冬天朝参在晚上渡河时暴卒,死后贫穷得无法殓葬,县人晏日启授官浙江,带领僚属协助治丧回乡,有《司爟火政志》、《大炭审编录》、《抚松轩杂抄》、《高凉条议》、《视海条议》、《带山房文稿》等作品在家[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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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清江县志·卷八·人物志上》:张茂颐,字元贞,中万厯庚子应天乡试,父启宗亦以是年举于乡。茂颐登天启壬戌进士,授工部主事督易州山厂,目击商凋,敝具疏题改炭价,商困以甦;茹檗饮冰三年无闲,会铨司员缺例宜补,魏珰恶茂颐不出其门,仅转虞衡郎。寻典试粤东,醮士之词不媚权珰。崇祯元年出为高凉参政,礼士爱民,屡集孝廉明经诸士校文于庭,刻有《高凉人文集》;时海寇李魁奇猖獗犯属邑电白,移节捍御贼遁,转浙江副使分巡甯绍海道,筹兵筹饷战守视粤加毖,会冬至朝参夜渡中寒暴卒。贫无以殓,邑人晏日启官浙,率僚属治其丧以归,所著有《司爟火政志》、《大炭审编录》、《抚松轩杂抄》、《高凉条议》、《视海条议》、《带山房文稿》藏于家。
  2.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十》:(崇祯元年六月丙辰)原任御史钱士贵补江西道御史,工部郎中张茂颐陞广东参政。
  3.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四十二》:(崇祯四年正月)癸卯以广东参议张茂颐、南京吏部郎中侯安俱为浙江副使……
  • 同治《新喻县志》·卷九·人物一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十、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