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缙彦

(重定向自張坦公

张缙彦(1600年—1672年),濂源坦公,又号外方子,别号大隐河南新乡人,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张缙彦
《明郭忠节公联吟雅集图》之张缙彦像,明人绘 河南新乡孝思堂郭氏祠堂藏
《明郭忠节公联吟雅集图》之张缙彦像,明人绘
河南新乡孝思堂郭氏祠堂藏
大清工部侍郎
籍贯河南新乡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濂源,号坦公,又号外方子,别号大隐
出生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
河南新乡县
逝世康熙十一年(1672年)
宁古塔
出身
  • 天启元年辛酉科举人
  • 崇祯四年辛未科同进士
著作
  • 著有《菉居封事》二卷、《宁古塔山水记》一卷、《域外集》一卷、《岱史十八卷》,查志隆撰,张缙彦删补(顺治康熙增修本)、《依水园文集前集》二卷、《依水园文集前集后集》二卷、《菉居诗集》一卷、《菉居文集》二卷、《禹峰先生文集》二十四卷,彭而述撰,张缙彦、夏嘉瑞评等。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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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中辛未科进士[1],户部观政,历任清涧三原知县、后入京为户部主事、郎中,累迁翰林院检讨、兵科都给事中。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清晨,时任兵部尚书的张缙彦主动打开正阳门[2],迎刘宗敏军队,崇祯帝景山自缢。

清军入关后,张缙彦回乡反大顺,遭大顺刘汝魁部击败。张缙彦遂退守山寨抗清。顺治三年(1646年)被洪承畴招降。顺治十年(1653年)授山东右布政使,顺治十五年(1658年)擢工部侍郎。因罪籍没家产,流徙宁古塔。在北地与吴兆骞、姚琢之、钱威、钱虞仲、钱方叔、钱丹季等结成诗社为“七子之会”。终老当地。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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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菉居封事二卷》,张缙彦撰,张明弼辑,崇祯刻本
  • 《宁古塔山水记》一卷,附《域外集》一卷,张缙彦撰 清康熙松石斋刻本
  • 《岱史十八卷》,明查志隆撰,张缙彦删补,明万历十五年载相尧刻,清顺治康熙增修本
  • 《依水园文集前集》二卷,《后集》二卷,张缙彦撰,清顺治刻本
  • 《菉居诗集》一卷,张缙彦撰,明末刻本
  • 《菉居文集》二卷,张缙彦撰,清顺治刻本
  • 《禹峰先生文集》二十四卷,清彭而述撰,张缙彦、夏嘉瑞评,清顺治十六年张芳刻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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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张缙彦,坦公,易一房,戊申九月十四日生。新乡人,辛酉三十,会一百二十,三甲四十八名。户部政,授清涧知县,癸酉调三原县,丁丑行取,戊寅考选,授户部浙江司主事,戊寅升山西司郎中,督理边务管库。戊寅钦选翰林院简讨,己卯改兵科都。曾祖行高。祖登。父问仁,贡生。
  2. ^ 《明季北略·卷二十二》:张缙彦,字坦公,河南卫辉新乡人。崇祯辛未进士,官尚书。三月十九辰时,同太监曹化淳,开齐化、东便二门,纳贼以入朝,为太监王德化所击,须尽拔,贼亦鄙之,竟戮之。一云南归为实。
    大事纪云:二十一日,内监王德化出朝,见兵部尚书张缙彦青衣待罪于皇极殿前。叱曰:汝辈误国至此,今不急殡先帝,乃复推戴新主耶?缙彦曰:此与我无干。自有主之者。德化愤极,呼从者连擦其颊,缙彦掩面垂涕。
官衔
前任:
刘昌
明朝三原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葛某
前任:
冯元飚
明朝兵部尚书
1643年-1644年
继任:
韩岱
清朝兵部满尚书
继任:
史可法
南明兵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