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明 (明朝)

明朝

张永明(1499年—1566年),字锺诚,号临溪,浙江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未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谥庄僖。

张永明

大明刑部尚书
籍贯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乌程县
字号 字锺诚
谥号 庄僖
出生 弘治十二年(1499年)
逝世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浙江乡试第五十七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进士[1][2]。授芜湖县知县。升任南京刑科给事中,蒙古入侵大同,山西总督樊继祖,巡抚史道陈讲等不能抵御,张永明偕同官论其罪。此后弹劾兵部尚书张瓒黩货,又弹劾大学士严嵩及子严世蕃贪污。既而弹劾兵部尚书戴金为御史巡盐时,将余下盐购置羡银,阻坏边疆防备。上疏虽不尽行,但已让朝廷内外官员所忌惮。出为江西参议,累升至云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曾经弹劾伊王朱典楧恣横,并检举其恶,朱典楧竟伏诛[3]

嘉靖四十年(1561年),升任刑部右侍郎,未上任,改吏部右侍郎、升吏部左侍郎。拜刑部尚书。不久改左都御史。因给事中魏时亮弹劾,张永明坚持辞去。次年卒,赠太子少保,谥庄僖[4]

家族 编辑

曾祖张武;祖父张𤪸;父张杰,母史氏[5]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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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朝献征录·卷之五十四
 明史卷二百〇二》,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张永明,字锺诚,乌程人。嘉靖十四年进士。除芜湖知县。献皇后梓宫南祔,所过繁费不赀。永明垩江岸佛舍为殿,供器饰箔金,财用大省。寻擢南京刑科给事中。寇入大同,山西总督樊继祖,巡抚史道、陈讲等不能御,永明偕同官论其罪。已,又劾兵部尚书张瓒黩货悮国,又劾大学士严嵩及子世蕃贪污状。已,又劾兵部尚书戴金为御史巡盐时,增余盐羡银,阻坏边计。疏虽不尽行,中外惮之。出为江西参议。累迁云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伊王典楧恣横,永明发其恶,后竟伏辜。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四十年迁刑部右侍郎。未上,改吏部,进左。寻拜刑部尚书。居数月,改左都御史。条上饬厉抚按六事。御史黄廷聘按浙归,道湘潭,慢知县陈安。安发其装,得所携金银货币。廷聘皇恐谢,乃还之。永明闻,劾罢廷聘。浙江参政刘应箕先为廷聘论罢,见廷聘败,摭其阴事自辨。永明恶之,劾应箕,亦斥。故事,京官考满,自翰林外皆报名都察院,修庭谒礼。后吏部郎恃权,张濂废报名,陆光祖废庭谒。永明榜令遵故事,列仪节奏闻,诏诸司遵守。郎中罗良当考满,先诣永明邸,约免报名庭谒乃过院。永明怒,疏言:“此礼行百年,非臣所能损益。良轻薄无状,当罢。又卿贰大臣考满,诣吏部与堂官相见讫,即诣四司门揖,司官辄南面答揖,亦非礼,当改正。”良疏辨,夺俸。诏礼部会礼科议之,奏言:“永明议是。自今吏部郎其承旧制。九卿翰林官揖四司,当罢。”诏可。永明素清谨。掌宪在严嵩罢后,以整饬纲维为己任。会给事中魏时亮劾,永明力求去,诏许驰驿归。明年卒。赠太子少保,谥庄僖。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 

相关条目 编辑

官衔
前任:
潘恩
明朝左都御史
嘉靖四十一年-嘉靖四十五年
(1562年-1566年)
继任:
王廷
前任:
蔡云程
明朝刑部尚书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继任:
黄光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