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时亮
魏时亮(1529年—1591年),字工甫,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南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己未进士。万历间累官南京刑部尚书。
魏时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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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少保南京刑部尚书 | |
籍贯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南昌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工甫、上甫 |
谥号 | 庄靖 |
出生 | 嘉靖八年(1529年) 江西南昌县 |
逝世 | 万历十八年(1591年) 江西南昌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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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进士。授中书舍人,升任吏科给事中[1],嘉靖四十二年,任工部右给事中[2]。嘉靖四十五年,任兵科给事中[1]。
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初七,明穆宗下诏免朝见,过了三天又传旨免予朝见。魏时亮认为穆宗新登基,不应懈怠,于是上奏劝谏。不久,朝廷派遣魏时亮以左给事中的身份给检讨许国充当副职,出使朝鲜[2][3]。先前,王侯面朝北方听从诏令,使者面向西方宣诏。魏时亮对此进行争辩,要求使者面向南宣布诏令。回到朝廷,晋升为户科都给事中[4],趁机向穆宗奏陈辽东情况。此后,他奏请穆宗谨慎起居,罢除游玩宴乐,每天亲临便殿审理奏章、招集大臣进行裁决。兴都有八千三百顷庄田,宦官强夺民田,又增加了八百顷,建立了三十六个庄园。穆宗依照抚按大吏所奏疏,吩咐有司征收租税,将兼并田归还给百姓。宦官张尧为此请求穆宗,穆宗又同意让他们如此。魏时亮极力劝谏,穆宗不听[5]。
穆宗每次来到朝殿,默然拱手,不讲一句话。等到石州陷落,有人上奏请穆宗追究大臣的罪责。过了两日朝讲结束,穆宗果然责问石州被攻陷情况。宦官王本在旁边怂恿指责诸位大臣欺瞒、蒙蔽皇上。皇上不悦,目光盯视王本,而王本仍滔滔不绝。穆宗不悦。魏时亮弹劾王本无人臣礼,属于大不敬,并数说了他的其他几件不法之事,但奏疏未被采纳,但舆论仍然支持他。十月初,穆宗下诏停止日讲;魏时亮率领同僚上奏,称天气还未寒冻,不应停止。不久,他奏请将薛瑄、陈献章、王守仁在文庙祭祀;又称正值春天万物复兴,应该敕令有司释放轻罪犯人,停止诉讼,穆宗均下诏同意[6]。
隆庆三年(1569年),魏时亮升任太仆寺少卿[7]。起初,徐阶、高拱互相攻击,魏时亮与朝廷大臣攻讦高拱,使其去职。不久,高拱再次入阁,考核言官,排斥异己;魏时亮和陈瓒、张槚当时已经担任京卿,仍然遭到贬职[8]。
万历十二年,因丘橓、余懋学等人举荐,魏时亮出任南京大理寺丞[9]。万历十三年,担任左通政[10]。次年,担任太仆寺卿[11]、光禄寺卿[12]、都察院左佥都御史[13],协理院事[13]。升任右副都御史,负责京营戍卫,他陈述了安良攘奸等十四事。不久请求根据水利、义气、生养、赋役、清狱、清除盗贼、善导民俗等七件事考察郡守、县令。还请求皇长子离开皇宫,接受教育。
万历十六年(1588年),担任工部左侍郎[14]。历刑部左、右侍郎,万历十八年(1590年),任南京刑部尚书[15]。一年后卒于任。天启年间,追谥庄靖[16],赠太子少保[17]。
著作
编辑著有《大儒学粹》、《敬吾奏议》、《志伊学颜宗会礼训》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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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编辑- ^ 1.0 1.1 明实录:世宗实录 ,521卷 ,8536
- ^ 2.0 2.1 国朝列卿纪 ,9册150卷 ,462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7卷 ,197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12卷 ,329
- ^ 《明史》(卷221):魏时亮,字工甫,南昌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中书舍人,擢兵科给事中。隆庆元年正月七日,有诏免朝,越三日复传免。时亮以新政不宜遽怠,上疏切谏。寻以左给事中,副检讨许国使朝鲜。故事,王北面听诏,使者西面。时亮争之,乃南面宣诏。还,进户科给事中,因列上辽东事宜。已,请慎起居,罢游宴,日御便殿省章奏,召大臣裁决。报闻。兴都庄地八千三百顷,中官夺民田,复增八百顷,立三十六庄。帝从抚按奏,属有司征租,还兼并者于民。中官张尧为请,又许之。时亮极谏,不纳。
- ^ 《明史》(卷221):帝临朝,拱默未尝发一言。及石州陷,有请帝诘问大臣者。越二日,讲罢,帝果问石州破状。中官王本辄从旁诟诸臣欺蔽。帝愠,目慑之,本犹刺刺语。帝不悦而罢。时亮劾本无人臣礼,大不敬,且数其不法数事。疏虽不行,士论壮之。十月初,诏停日讲。时亮率同列言天未沍寒,不宜遽辍。俄请以薛瑄、陈献章、王守仁从祀文庙,章下所司。又言方春东作,宜敕有司释轻系,停讼狱,诏可。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29卷 ,779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30卷 ,804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48卷 ,2765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62卷 ,2966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70卷 ,3065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75卷 ,3216
- ^ 13.0 13.1 明实录:神宗实录 ,180卷 ,3348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204卷 ,3815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221卷 ,4132
- ^ 《明史》(卷221):三年擢太仆少卿。初,徐阶、高拱相构,时亮与朝臣攻去拱。已而拱复入,考察言官,排异己者;时亮及陈瓒、张槚已擢京卿,皆被斥。时亮坐不谨,落职。万历十二年用丘橓、余懋学等荐,起南京大理丞。累迁右副都御史,摄京营戎政,陈安攘要务十四事。寻请以水利、义仓、生养、赋役、清狱、弭盗、善俗七条课守令,岁终报部院及科,计吏时以修废定殿最。又请皇长子出阁讲学。历刑部左、右侍郎,拜南京刑部尚书。逾年卒官。时亮初好交游,负意气。尝劾罢左都御史张永明,为时论所非。时亮亦悔之。中遭挫抑,潜心性理之学。天启中,谥庄靖。
- ^ 明实录附录: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13卷 ,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