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脩(?—?),东汉巴郡妖巫,用符水替人治病,痊愈者付白米,故号曰“五斗米师”。

中平元年(184年七月,张脩叛乱,攻占郡县,《华阳国志 卷十》今注文称其攻打巴郡宕渠县时杀曲庾、冯湛两名主簿。[1]

益州牧(太守)刘焉以张脩为别部司马。

东汉初平二年(191年),刘焉派督义司马张鲁与别部司马张脩,将兵掩杀汉中太守苏固,断绝斜谷,杀使者。

张鲁既得汉中,杀张脩,夺其兵众,改汉中郡汉宁郡,并对五斗米教进行改革。《三国志·张鲁传》里裴松之注引《典略》:“光和中,……东方有张角,汉中有张脩。……角为太平道,修为五斗米道。”

后世道教张陵为天师,张衡为嗣师,张鲁为系师,也就是所谓“三师”。裴松之认为,张脩即张衡,钱大昭反对裴松之的意见,他认为张脩是另一个学习五斗米道的人,即《后汉书·灵帝纪》所说的巴郡妖巫。[2]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华阳国志 卷十 曲庾、冯湛篇》:皆宕渠人,为县主簿。黄巾贼入县,死之。(一县不能同时有二主簿。原文省略过甚,至失真实。但可知其为黄巾所杀,当在中平元年,张脩领导巴郡黄巾起义时也。或是曲、冯为前后主簿。黄巾两次入县,先后杀之。故合赞焉。黄巾与官吏为敌。所至杀长吏也。)
  2. ^ 《三国志辩疑》:按张鲁本传,鲁即衡之子。又云益州牧刘焉以鲁为督义司马,与别部司马张脩将兵击汉中太守苏固。《典略》所云张脩,即刘焉之别部司马,亦习五斗米道,《后汉书·灵帝纪》所谓巴郡妖巫是也。安得以张鲁之父当之?裴说非是。